海南樂東黎族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10人公告
樂東縣特殊教育學校是樂東縣教育局下屬的一所特殊教育學校,學校遵循特殊教育發展的客觀規律與時俱進構筑適合特殊教育特點的辦學模式,堅決走自己的因材施教、多元化、特色化辦學之路。因工作需要,現面向全國招聘10名專任教師。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根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和《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的實施辦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學科崗位計劃招聘崗位數崗位要求
二、招聘條件
(一)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特殊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6.具備崗位需求的其他條件;
7.年滿18周歲,35周歲以下(即1985年6月22日至2003年6月22日期間出生);
8.未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失信被執行人;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和《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三、招聘辦法
(一)信息發布。通過樂東黎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南京特殊教育師范學院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本次招聘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1.網絡報名時間:2020年6月22日至6月28日(9:00-11:00;15:00-17:00)。
2.網絡報名郵箱:ldtx85521419@163.com。
3.網絡報名需要提交材料: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表格見附表)、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應屆畢業生上傳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尚未取得相應證書的,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所聘用崗位規定的學歷、教師資格證書,未能按時提供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4.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原則上定于筆試前一天進行,應聘人員需攜帶《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出具的應屆畢業生證明、思想政治表現情況和遵紀守法情況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由學校出具,有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出具,沒有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生由所在社區或居委會出具)進行現場審查,現場審查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報名要求
(1)報考人員只限報一個招考職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材料一律不退還。
(2)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報考人員根據個人情況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按要求真實、全面、準確填寫相關信息和如實提交有關報名材料。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對偽造、涂改(變造)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3)應聘人員請保持聯系方式暢通,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三)考試。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面試兩部分綜合計算,滿分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時,按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1.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特殊教育等相關知識。按崗位的招聘人數與應聘該崗位且初審符合報考條件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組織筆試,未達到1:3比例的,應當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2.面試。面試采取半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和崗位需求情況,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排名和招考名額,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中,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如筆試人數超過1:3的(含1:3),按1:3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未達到1:3比例的,按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應聘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項另行通知。
(四)體檢。從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至低等額(即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近半年內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海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表》(2014年修訂)執行,2020屆畢業生可提交學校畢業體檢表。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檢,并到同級別的另外一家醫療機構重新檢查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五)考察。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額(即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主要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了解,并對其檔案進行審核,重點審核“三齡兩歷一身份”。
應聘人員放棄考察或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空缺,在應聘相同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1.由領導小組成員集體研究,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傾聽群眾意見,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期間,如有自愿放棄的或公示有異議經查實被取消擬聘資格的,空缺的名額從應聘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報考同一職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現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列確定。公示期滿后不再進行遞補。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將擬聘用人員呈報縣政府審批。
2.聘用人員實行聘用合同管理,由樂東縣特殊教育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期為五年(服務期限不滿五年者每年應繳五千元違約金);聘用期滿,根據工作需要和考核情況可續聘,連續兩年度考核不稱職或聘用期內有重大違紀違法行為者,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實行試用制,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原則上不得隨意調動工作。
3.聘用人員列入事業單位編制,由縣財政全額發放工資;聘用人員工資、福利根據現有職稱(職務)檔次按我縣同等教師待遇辦理。
4.聘用人員戶口可根據本人意愿留著原籍也可遷入我縣,檔案關系統一轉至我縣,由縣教育局負責管理。
5.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期限內到學校報到,無特殊理由不服從安排、不按時到學校報到上課者,取消聘用資格。
四、招聘原則
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招聘工作中須嚴守工作程序,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應聘人員在招聘過程中須自覺嚴守紀律和規定,嚴禁考場作弊,一經發現存在弄虛作假行為,將嚴肅處理,對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其他
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單位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也不組織編寫、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試用書。聯系人:張老師,聯系電話:18078950566,0898—85521419,0898—85529009。
附件:樂東黎族自治縣2020年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doc
樂東黎族自治縣教育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