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重慶渝北區教育事業單位招聘124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06-16 14:06:11
渝北區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區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124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一)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現工作單位(崗位)的招錄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年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年齡計算
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6月29日,如“30周歲以下”,指未滿31周歲,在1989年6月30日及以后出生,依次類推。
(三)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學位)證書報考。在境內高校畢業的報考人員,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提交學歷(學位)證書,其中應屆畢業研究生可推遲至2020年9月30日前提交;在國(境)外高校畢業的,須在報考資格復審時(面試前)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4)、《全國技工院校專業目錄(2018年修訂)》(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資格審核。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對國家統一招生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對待。
(四)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級(數),如35周歲以下,均含35周歲;2年以上工作經歷,指工作經歷滿2年。如專科以上學歷,均含專科學歷;如專技12級以上,均含專技12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規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對要求具備教師資格或護士執業資格的招聘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暫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但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可按照“先上崗、再考證”有關規定報考;對被聘用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1年試用期,在試用期內未取得職業(執業)資格之前主要從事輔助性工作;試用期滿未取得相應職業(執業)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簡章正文和附件所指應屆高校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國(境)外高校全日制就讀且畢業時間在2019年8月1日—2020年7月31日之間的畢業生。
國家統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國家規定擇業期為2年)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對參加大學生村官、農村教師特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參加本次招聘的人員,視為應屆高校畢業生,但已或曾被錄(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四、報名和資格初審
本次公開招聘教師考試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在2020年6月29日(星期一)9:00至7月1日(星期三)12: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進入報名系統,提交報考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照片要求為近期免冠登記電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準確記住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和報名信息表等事項的重要依據)。
本次網上報名只審核考生上傳的電子照片是否符合報考要求,對考生網上填報的信息不進行資格審查,面試前再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報名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簡章》要求的“招聘范圍和條件”,以及各個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見《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照片審核通過即視為報名通過,若電子照片不符合報考要求而未能審核通過,視為報名不通過。因電子照片審核未通過的,可在2020年7月2日(星期四)12:00前進行修改,重新等待審核。報考人員須在填報報名信息后的1日內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是否報名通過。
特別提醒:請考生慎重考慮,認真如實地填報報名相關信息,特別是報考單位及報考崗位,一旦審核通過,將不能進行修改。
2.網上繳費。報考人員報名通過后,須在2020年7月3日(星期五)12:00前進行筆試的網上繳費(按市財政、物價部門文件規定繳納考務費每人每科50元,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兩科合計100元)。報考人員網上繳費后要及時登陸報名系統查詢核實繳費是否成功,網絡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的操作步驟進行。
請考生注意確認繳費是否成功,逾期不再補繳。
3.打印報名信息表。網上報名通過并繳費完成的人員應立即下載打印報名信息表并妥善保管,以備現場資格審查時使用。
4.打印準考證。網上報名通過并繳納了筆試考務費的考生,于2020年7月15日(星期三)9:00起至7月19日(星期日)12:00登錄“渝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上報名系統”(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New_cqyubeirs/index.html#/index)打印本人準考證(使用A4紙打印,保證字跡、照片清晰),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準考證作為考生參加筆試、現場資格審查和面試的重要依據之一,請考生妥善保管準考證。逾期未打印準考證或遺失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未達到開考比例人員的處理。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崗位人數比例須達到3: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或取消招聘;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因招聘崗位取消而不能參加招聘考試的報名者,由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向該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還其報名考務費或征得本人同意后將其調劑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崗位參考。
6.各崗位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及最終繳費人數一覽表將于報名期間及繳費截止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上公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面試兩部分。
1.筆試
筆試內容分為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分值各為100分。
(1)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考試大綱參照《重慶市2020年公開招(選)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試大綱》(2020年6月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發布)內容執行,采用閉卷筆答方式;
(2)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各崗位專業科目筆試內容詳見《崗位情況一覽表》(附件1)。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同時進行,公共科目筆試時間90分鐘,專業科目筆試時間90分鐘。時間暫定為2020年7月19日(星期日),考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成績一般在筆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左右公布,請報考人員自行登陸“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查詢。
在筆試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的人選,按照與擬招聘崗位名額2:1的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同時確定。
若最后一名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因應聘人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后續環節競爭比例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至規定比例,按“實際參加面試人數×面試比例”的公式重新計算確定招聘指標(計算結果出現小數按四舍五入法處理);若某一崗位只有1名考生通過現場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該考生筆試總成績必須達到其他崗位進入面試考生筆試總成績的最低分,方可參加面試,保留該崗位1名招聘名額。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面試前進行,針對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在面試人員名單公示期間進行。
按規定進入資格審查環節的人員,須本人持有關證件材料,按照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見附件3)。現場資格審查時間暫定于2020年8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由區教委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由招聘方現場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與報考資格的相符性。
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面試者,取消面試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公共科目與專業科目筆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次數區人力社保局、區教委結合考生考試成績研究確定,原則上不超過3輪。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向應聘人員說明原因。
特別提醒:①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前來辦理,不得委托他人;②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
3.面試
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要求在資格復審結束后7個工作日左右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公布,請考生自行登錄查詢。
面試中各項目分值均為100分,面試時間分別為:專業技能測試10分鐘、綜合面試5分鐘。具體內容、時間及地點在公布面試環節人員名單時一并告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
組織面試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面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 綜合面試成績×50%,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4.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30%+面試總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在面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予以公示。
考試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體檢人選。如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依次按面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學歷高者優先,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區教委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區教委會同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結束后應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考察對象本人。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審核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其他有關材料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進行查證。其中,學歷、學位及信用情況應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chsi.com.cn)、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cdgdc.edu.cn)、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zxgk.court.gov.cn)、 “信用中國”網站(creditchina.gov.cn)等進行查證。考察結論為不合格的,考察小組應向報考人員說明原因。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凡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進入后續招聘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面試組織實施前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面試組織實施后,查實報考人員條件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其缺額不再遞補。
若有報考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中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一經擬聘公示,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可遞補的缺額是否執行遞補,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研究后明確意見。需遞補的,按以下規則確定遞補人選:按該崗位報考人員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且遞補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或不低于同一面試小組中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上人員的面試平均成績。
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應聘人員系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的,需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2),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確定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及畢業時間、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上級主管部門審核后,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招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間發現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崗位條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全部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渝北區最低服務滿5年以上,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屬免費師范生的還將按免費師范生協議執行。
九、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
對考生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過程,一旦發現考生不符合報名條件,或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不準確影響審核結果,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考試和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同時,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其他事項
(一)請考生在招(選)聘期間保持所提供通訊方式暢通,并在“渝北區人民政府網”(http://yb.cq.gov.cn/)人事招考專欄上查詢本次考試相關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未獲知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或聘用的,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開招聘考試命題組、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三)請考生不要輕信手機及網絡上發布的“考試真題”、“面試保過”等騙取高額費用的詐騙信息。
本簡章由渝北區人力社保局、渝北區教委負責解釋。
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咨詢電話:
區教委:023—67813597、67803904;
區人力社保局:023-67825273、023-67806609。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