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永州江永縣教師招聘106人公告
根據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江永縣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06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編內招聘、按需設崗、按崗競聘、擇優錄用”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貫徹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選拔優秀教師,促進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招聘計劃
1.計劃招聘教師106名:普通高中教師16名,職高專業教師8名,初中教師21名,小學教師45名,村、完小教師10名,學校財會人員6名。
2.招聘具體職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江永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及要求》(附件1)。
3.高中(職高)教師,由用人學校根據招聘計劃,具體組織報名、考試等工作,縣教育局統籌安排,并會同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等部門進行監督、指導,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組全程參與和監督。
三、報考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教師職業道德。
3.具備承擔教育教學工作所必須的專業知識和基本能力。
4.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
5.具有符合應聘崗位的資格條件,具體條件見《江永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及要求》。
6.根據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精神,對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再考證”,先上崗的高校畢業生在1年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適用于2020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18、2019屆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
(二)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近3年內受到過黨(團)紀嚴重警告以上或政(校)紀記過以上處分的;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誠信檔案庫(有舞弊行為),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已屬于我縣在職在編人員或特崗教師;
6.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制定和發布公告
制定招聘公告,經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社局備案后,在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江永縣人民政府網等相關媒體上公開發布,公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20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報名地點:江永縣職業中專學校綜合實訓大樓一樓會議室
2.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一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考人員持身份證、畢業證(應屆畢業生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已取得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認定教師資格證所需的普通話等級證;符合人社部發〔2020〕24號文件相關條件的除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個人檔案中畢業生登記表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報名,并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在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地點報名。經資格審查符合報名條件的,填寫《江永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和《誠信考試承諾書》。應聘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委托他人代報名的應聘人員,還須提供由考生本人書寫的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每個崗位開考比例應不低于1∶3,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考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最低開考比例的職位,予以取消,該職位應聘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
3.資格審查
由縣教育局初審認定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應聘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滿分100分)和面試(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為100分,按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所有應聘考生總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1.筆試(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筆試為閉卷考試,實行百分制。具體內容如下:
①職高語文教師和普通高中教師:普通高中對應學科的內容。
②職高旅游、汽修專業教師:職高對應學科的內容。
③初中教師:初中對應學科的內容。
④小學教師(村、完小教師):小學對應學科的內容。
⑤學校財會人員:財會、財務知識。
(2)筆試時間:具體見考試公告及準考證
(3)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試前3天,考生攜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江永縣教育局領取《準考證》。委托他人領取的,須提供由考生本人書寫的委托書。
(4)筆試成績復查:筆試成績公示后3天內,由考生本人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江永縣教育局提出書面申請復查。逾期不再接受復查申請。
(5)對實際參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筆試成績須達60分方可進入面試。
2.面試(滿分100分)
(1)面試人選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數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出現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一并入圍面試。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1:2比例的,可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實際參加面試人員與招聘職數為1:1比例,形不成有效競爭的職位,面試成績不能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試當天應聘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時,不進行遞補。
(2)面試方式及內容:
①職高旅游、汽修專業教師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操作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相應科目的專業技能操作。
②學校財會人員面試采取專業技能操作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財會、財務專業技能操作。
③職高語文教師和其他教師面試采取試教(上課)方式進行。音樂、體育、美術考生面試除試教外,還要進行特長展示。音樂、體育、美術考生試教占60分,特長展示占40分(特長展示所需器材自備,所選項目應適宜于室內展示)。
試教內容為:職高語文教師和普通高中教師為本縣高中一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初中教師為本縣初中一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小學教師為本縣小學五年級現行的對應學科教材。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憑《準考證》和正式有效身份證參加面試。
(四)體檢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現行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測。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后7日內提出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
因體檢不合格或體檢環節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可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依次遞補體檢對象,遞補一次。
(五)考察
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工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組織實施。重點是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職位匹配、是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和遵守國家法規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同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一經發現與報考條件不相符或資料造假,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察環節中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按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依次遞補,遞補一次,經體檢合格后再進行考察。
(六)公示
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各階段的工作完成后,都要將結果進行公示(經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五、聘用審批及鑒證
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經江永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同時由縣教育局按程序辦理入編、聘用等手續,其編制納入縣教育局統一管理。辦理聘用手續后,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實情或不負責任提供不實證件或資料的,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六、聘用人員管理及待遇
(一)編制管理:聘用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后,納入縣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管理。
(二)服務期: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協議,服務期不低于5年,服務期內不能調離本縣。服務期間辭職的,按照聘用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三)工資待遇:按照國家、省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標準執行。
七、有關要求
(一)應聘人員要隨時了解招聘相關信息,在報考期間要保持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方式暢通。因應聘人員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違反考試紀律。對違反考試紀律、偽造虛假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違紀違規行為,將給予取消報名資格、取消考試成績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社會上任何以招聘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
(四)2020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否則取消錄聘資格。
(五)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應聘人員參加我縣所有教師招聘活動,必須戴口罩、出示最新的健康碼、測量體溫后才能參加相關應聘活動;高風險地區必須出示近期核酸檢測合格報告并報相關部門備案。
八、紀律與監督
(一) 本次招聘工作嚴格執行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才的各項規定,公開中共江永縣紀委、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及江永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各界人士的監督,對出現違紀違規的現象,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的通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予以處理。
(二)監督舉報電話
中共江永縣紀委:0746-5722857
江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46-5751256
江永縣紀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0746-2372005
九、咨詢電話
江永縣教育局:0746-5723053,人事股:0746-2372019,
聯系人:劉老師(13469365949)、李老師(13874626593)
十、本公告由江永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附件1-江永縣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及要求(定稿)
2.附件2-江永縣教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江永縣委組織部
江永縣人社局
江永縣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