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云龍示范區招聘教師89人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8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開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公開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部分應聘人員年齡條件可放寬(詳見附件1),年齡界定以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為準;
7、愿意在株洲云龍示范區最低服務5年。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經開區、云龍示范區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公告發布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節信息在株洲經開區、云龍示范區門戶網發布,不電話通知。應聘人員應關注網站各環節信息,因未及時關注而導致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責任。
四、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從2020年6月9日起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5:00。
(二)報名方式:本次招聘報名方式為網絡報名。應聘人員本人關注“云龍發布”微信公眾號,選擇“云龍招聘”進行報名,按要求提交有關信息和資料,并隨時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
(三)報名要求
1、每位考生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
2、報名時,除按報名系統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帶*號必填)外,應聘人員還需提交下列資料的照片或掃描件(jpg格式):
①本人學歷證(暫未取得學歷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可用院校蓋章認可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但本人必須承諾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身份證;
②本人學歷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此備案表2020屆高校畢業生延緩提供);
③《株洲云龍示范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需填寫完整且粘貼一寸相片);
④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以報名,但須承諾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承諾書樣本見附件3),否則取消聘用)、普通話水平證(語文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⑤年齡條件放寬的相關文件、榮譽證書等資料。
3、應聘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
4、網上資格初審時間截止至2020年6月17日下午5點。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對考生在報名系統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現場資格復審在筆試開考前進行。
現場資格復審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①本人學歷證(暫未取得學歷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可用院校蓋章認可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代替,但本人必須承諾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身份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②本人學歷在學信網上查詢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查詢打印;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此備案表2020屆高校畢業生延緩提供);
③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
④《株洲云龍示范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需填寫完整);
⑤教師資格證(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2020屆高校畢業生,符合教師資格考試報名條件和教師資格認定關于思想政治素質、普通話水平、身體條件等要求的,可以報名,但須承諾2021年8月31日之前取得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承諾書樣本見附件3),否則取消聘用)、普通話水平證原件和復印件(語文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普通話水平應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
⑥年齡條件放寬的相關文件、榮譽證書等資料。
疫情防控期間,請應聘人員自覺做好個人疫情防護工作,嚴格服從有關防疫工作管理。
五、考試
(一)開考比例
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若某崗位出現報名人數不足,經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二)考試時間地點
另行通知,具體在株洲經開區、云龍示范區門戶網站進行公布。
(三)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筆試、面試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均進入筆試環節。主要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為90分鐘,采取閉卷考試。
2、面試。面試入圍人員確定: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照招聘計劃數和應聘人員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出現末位并列情況,并列人員均進入面試。
①面試方式。面試分為答辯和上微型課兩個環節,其中答辯時量為5分鐘,上微型課時量為10分鐘,微型課的備課時量為30分鐘。
②面試成績計算辦法。面試成績=微型課成績×80%+答辯成績×20%,答辯和微型課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③考試總成績計算辦法。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報考同一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統一集中進行排序。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高的排前,面試成績也相同的,以微型課成績高的排前。
鑒于教師崗位的特殊性,考試設立合格分數線,考試總成績低于70分(不含70分)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可按排名依次等額遞補兩次,但替補考生考試總成績不得低于70分。
七、公示
根據考生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報市人社局審查,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株洲經開區、云龍示范區門戶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經市人社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區教育局根據工作需要分配到轄區學校,不服從分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區教育局與被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在本區至少服務五年(含試用期),并簽訂服務承諾書,服務期內不予辦理調動等任何手續。
九、紀律監督
筆試、面試工作由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區紀檢監察室全程參與監督。招聘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一)咨詢電話
株洲云龍示范區教育局:0731-28689773(張老師)
(二)監督電話
區紀檢監察室:0731-28689617
區黨務工作部:0731-28689607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
十一、待遇
聘用人員符合條件的,享受株洲市系列人才政策;符合株洲云龍示范區人才公寓入住條件且入住的,按400元/月/人進行補貼。
十二、其他事項
(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云龍示范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下載:
附件1:株洲云龍示范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計劃和崗位具體條件
附件2:株洲云龍示范區2020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中共株洲云龍示范區工作委員會黨務工作部
株洲云龍示范區教育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