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稅務局招聘2人公告
來源: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6-04 09:32:56
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稅務局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國家稅務總局楚雄彝族自治州稅務局(以下簡稱:楚雄州稅務局)委托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勞務派遣人員2名。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崗位說明
招聘崗位為楚雄州稅務局稅收風險管理局數據比對計算機崗位,主要負責數據比對相關臨時工作。不具有執法人員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編制管理,不行使稅務職權。
二、用工方式及待遇標準
計算機崗位綜合管理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楚雄州稅務局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險事務有限公司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并建立勞動關系。
聘用人員采用試用期制,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后轉為正式聘用人員。
試用期工資為3000元/月,試用期滿后工資為3500元/月(不含五險一金),按國家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五險一金)。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限楚雄州戶籍;
2、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責任心強,具有愛崗敬業、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精神;
3、年齡為18周歲至35周歲,即:1985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出生;
4、具有計算機專業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熟悉邏輯運算,數據模型建立、計算機控制等計算機專業知識。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
5、服從單位和所在部門的管理、考核。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被給予行政拘留、收容教養、強制戒毒等治安行政處罰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3、道德敗壞,嚴重違反社會公德或職業道德的;
4、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不宜從事相關工作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或直系血親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本崗位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報名前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準確填寫《報名表》并認真校對個人報考信息。
1、報名時間
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雙休除外)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18時,逾期報名無效。
2、報名方式
報名地址:楚雄市陽光大道283號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廳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聯系電話:0878-3369213。
3、報名須知
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冊、畢業證、學位證(學歷證),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1張以及招聘條件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退伍軍人還需提供退伍證原件和復印件。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二)資格審查
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戶籍在楚雄市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不得參加后續招聘環節。
1、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6月11日(星期四)。
2、資格審查地點:楚雄州稅務局(航空路330號)八樓會議室。
(三)筆試
資格審查通過的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
1、筆試方式:采取紙質卷考試方式,總分100分,占綜合成績70%權重。內容包括時事政治、計算機知識等。
2、筆試時間:2020年6月15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時
3、筆試地點:楚雄州稅務局(航空路330號)會議室。
(四)面試
筆試考試結束后,考生憑《面試通知書》和身份證(原件)進入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和考察政審
面試結束后,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崗位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入體檢和考察政審環節。
體檢由楚雄州稅務局統一組織實施(費用自理),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部分內容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考察政審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行。
(六)遞補
面試、體檢和考察政審階段出現考生放棄或不合格情形的,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
(七)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五天。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擬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與楚雄金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務有限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為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前,報考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報考人自行承擔。
五、注意事項
(一)本次招聘信息統一在以下渠道進行發布,通過其他渠道獲取錯誤信息造成報考失誤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本次招聘信息在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上進行發布。
(二)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
(三)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四)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五)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定。因違反相關規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本通告由楚雄州稅務局負責解釋。
楚雄州人力資源市場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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