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酒泉市婦幼保健院_疾控中心招聘21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健康發展,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肅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結合事業單位工作需求,現將酒泉市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此次招聘,擬計劃招聘工作人員21名,其中市婦幼保健院16名,市疾控中心5名。具體計劃詳見《2020年度酒泉市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以下簡稱《簡表》。
二、招聘范圍
符合應聘條件和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醫療衛生類專業畢業生。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及技能要求;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資格條件
1.崗位簡表中年齡均為周歲,如要求25周歲以下的,為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依次類推,具體標準以《簡表》為準。
2.本科畢業生須于2020年7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僅取得畢業證而未取得學位證的,取消聘用資格。
3.在國(境)外取得學歷學位的人員,在報名時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有關證明材料。
4.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本科學歷必須為全日制,且本碩專業一致。
5.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簡表》。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畢業時未取得畢業證及學位證的。
3.受到黨紀、政紀(校紀)處分或刑事處罰,正在處分(罰)期間的。
4.提供虛假證件及材料的。
5.畢業證書上標明的專業與招聘專業不一致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學生、現役軍人。
8.體檢不合格的。
9.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規定可不受理應聘的人員。
(四)其他崗位要求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辦公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27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農業農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實施部分職業資格“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24號)要求如下:
1.此次公開招聘的崗位除2007、2008、2009、2010崗位(因市婦幼保健院為新成立的醫院,為確保工作人員梯次配備,該崗位面向社會招聘專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外,其他崗位全部用于招聘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對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考生的界定標準為: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服務機構的畢業生。為確保國家政策落實到位,考生須提供就業報道證原件或各級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戶口、檔案、組織關系證明材料。資格審核入圍的考生,招聘小組將通過社保繳費大數據系統,核查就業情況。
2.對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對中小學、幼兒園、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對護士執業資格實施“先上崗、再考證”階段性措施,凡符合該5項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以先上崗從事相關工作,再參加考試并取得職業資格。
對本次公開招聘中被聘用的高校畢業生,實行聘用制管理,用人單位與招聘的高校畢業生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1年,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資格證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取消聘用資格的責任由被聘用人員負責。
四、招聘組織
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牽頭,市衛健委按賦予的職責成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招聘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招聘方式
按《崗位簡表》明確的招聘方式組織,崗位報名人數達到崗位所招人數的1:3時,組織相應的考試(考核)。人社局官方網站每月公布各崗位聘用人員情況,《簡表》所公布的崗位隨著人員錄用自動核減直至為零。《簡表》所公布的崗位有空缺時,招聘工作年內隨時進行。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以網絡提交電子資料方式報名(可按市疫情防控要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控制規模開展現場報名)。報名需提交《酒泉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學業成績單(加蓋學校或學校就業部門公章)、身份證復印件(正反兩面)、就讀高校畢業生就業部門出具的在校表現情況證明及2寸近期正面免冠電子照片,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書掃描件。上述資料需本人簽字確認并掃描成PDF格式,以“崗位代碼+專業+姓名”方式命名,統一打包發送至應聘單位郵箱。
1.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每月1日至10日報名,11日及以后提供資料報名的,列入次月報名名單。因本月應聘人數達到崗位需求的,次月該崗位不再受理報名,本月11日之后報名人員,報名無效。
2.報名網址(需現場報名的,另行通知):
酒泉市婦幼保健院:郵箱:3467306863@qq.com ;微信:css15309378811 ;聯系人:柴杉杉 ;聯系電話:0937-2613149 。
酒泉市疾控中心:郵箱:391658918@qq.com ;微信:17793709639 ;聯系人:甘志強 ;聯系電話:17793709639 。
報名前,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和“招聘崗位條件”,報名時,每位考生限報招聘崗位列表中的一個崗位。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須真實、準確。
3.資格審查:各崗位優先招聘博士、碩士研究生、重點院校本科生,剩余計劃招聘本科及崗位要求大學專科的畢業生。每月報名結束后,根據擬招聘人員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要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資格審查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時向報名人員告知并說明理由。
(三)考試。
依據《關于加強和改進全省衛生健康人才引進的通知》(甘組通字〔2019〕64號)文件精神,本次招聘采取考試(考核)的招聘方式進行。
1.查看學業成績: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采取查看核實報名人員所提交的由就讀學校蓋章確認的學業課程成績單原件(或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的復印件)的方式進行,學業課程成績均為合格的全部進入下一環節,學業課程成績出現一門不合格經補考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要求確定是否聘用,學業課程成績出現兩門及以上不合格者,不論補考是否合格,均取消聘用資格。因報名提供虛假材料的,不論何時發現,均取消聘用資格。
2.面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務解除前,面試工作可通過網絡組織,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務解除后,由市衛健委組織。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及專業知識問答等多種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由招聘工作小組根據崗位需求確定,面試測試小組應對每位應聘人員客觀、公平、公正地進行評價,集體現場打分,當場亮分,當場匯總成績。
經2次以上報名,崗位報名人數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1:3的,劃定最低分數線面試,面試成績達不到80分的,取消聘用資格。面試必須全程錄像,通過網絡面試的,還必須保存考生確認成績的錄像資料。
(四)確定聘用人選。面試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從高分到底分,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選。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時,由用人單位研究是否聘用,如用人單位崗位緊張,無法全部聘用時,采取加試的方式確定擬聘用人選,加試方式同面試。擬聘用人選確定后,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對公示期有反映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核查,經查存在影響擬聘用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
(五)考察。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考察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與報名簽約人員面談,查閱有關證書,了解所學課程、專業方向、學術背景、興趣特長、就業意愿;通過征詢簽約人員畢業院校、原戶籍地公安派出所、鄉鎮(社區)意見,對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工作業績(學業成績)、家庭情況及主要特長等進行綜合考察,形成書面考察結論。
(六)復審。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擬聘用人員的檔案、證件的復審工作,在檔案中發現影響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證件資料的,缺少任何一項或有弄虛作假情形的,取消擬聘用資格,被取消擬聘用資格的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七)體檢。與招聘單位簽訂了擬聘人員協議的學生畢業后,由各單位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人員,終止擬聘協議。
(八)聘用。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提請市人社局辦理備案或聘用手續,按照崗位設置管理有關規定確定崗位等級、簽訂聘用合同、兌現相應待遇,聘用時間以市人社局批文為準。
市婦幼保健院招聘人員實行備案制管理,市疾控中心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管理。所有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備案)資格。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
2.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3.體檢、考察、復審不合格或者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形成的崗位空缺,本次招聘不進行遞補。
4.本次招聘的專業技術人員,一經聘用,五年內不允許調離招聘單位。
6.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組解釋說明。
7.監督電話:
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2020年度酒泉市婦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表.xls.xls
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 (2020 年版).pdf
酒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酒泉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