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豐澤法院市聘審判輔助人員招聘9人方案
來源:豐澤區人民政府網
2020-05-25 15:27:14
豐澤法院市聘審判輔助人員招聘方案
根據工作需要,我院擬招錄市聘審判輔助人員9人,從事審判、執行輔助等相關工作,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數:9人
二、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
法,遵紀守法,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和職業道德品行;
2.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不存在需要任職回避的情形;
5.符合職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或因違法違紀被辭退、開除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有結論的;
3.至政審時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員有作為被執行人未了結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適宜聘用情形的。
三、招聘崗位及相關具體要求
(一)審判輔助人員。主要負責從事庭前準備、案件審理記錄、文書送達、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等書記員崗位相關工作。
1.招錄人數8人,男性4名、女性4名;
2. 崗位要求: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可放寬至國民教育系列本科學歷;
(2)掌握速記等崗位必需的專業技能;
(3)有一年以上的“兩院”相關工作經驗者優先。
(二)宣傳工作輔助人員。主要負責法院宣傳稿件撰寫、微信公眾號、微博、抖音等政務新媒體的文案寫作、圖文視頻編輯制作、賬號運營及攝影、攝像等輔助性工作。
1.招錄人數1人,性別不限。
2.崗位要求:
(1)具有一定文字寫作能力;
(2)擁有動漫、影視、新聞、傳媒等相關學歷或者有相關從業經歷者優先。
四、報名方式
1、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須填寫《泉州市豐澤區人民法院審判輔助人員報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①個人簡歷;②身份證、戶口本;③學歷及學位證書;④兩寸彩色證件照2張。
2、報名時間:2020年5月22日至2020年6月2日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豐澤法院院部四樓政治部(404、406)
4、咨詢電話:0595-28668404、28668406
五、招聘程序
(一)筆 試
報名結束后組織統一進行速錄技能測試:①現場播放一段錄音,現場播放時長約5分鐘的法律類錄音資料(語速為80字\分鐘),正確率原則上要求達到90%以上。②現場提供法律類文字材料,5分鐘內輸入內容應不少于400字,正確率原則上要求應達到90%以上。
注:測試前將有3分鐘熟悉適應測試軟件時間,每項測試均有兩次測試機會,取兩次中的最好結果作為測試成績。
(二)面 試
1、根據筆試成績,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2、政治部組織統一面試,面試地點:豐澤法院政治部
(三)體檢及政審
(1)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1:1比例,從總成績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組織進行常規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體檢不合格或體檢對象放棄體檢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2)政審
組織對體檢合格應聘人員進行考察,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提供綜治、計生等證明(原則上為縣級證明),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因政審不合格或政審考察對象放棄而出現缺額時,按照總成績依次進行等額遞補。
六、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活動由豐澤法院具體負責組織實施;
2.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報名,并對提交的信息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
3.試用期二個月,期滿后,經考核合格的,將與其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三年簽訂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4.工資待遇:扣除五險一金之后約3500元\月;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豐澤法院政治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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