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文理學院第二批招聘工作人員10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05-25 11:19:36
重慶文理學院2020年第二批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規范進人行為,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
一、 學校概況
重慶文理學院是重慶市人民政府主辦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學校,坐落在重慶市永川區,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捷,成渝鐵路、成渝高速公路、永九高速公路、成渝城際高鐵、重慶三環高速公路在永交匯設站,永川長江大橋貫通兩岸。全線貫通的永九高速公路將永川到主城區的公路距離縮短至30分鐘,而成渝城際高鐵更將永川到主城區的距離縮短至僅需19分鐘,到成都不足1小時。永川區成為重慶主城區外首個擁有56公里高速公路環線的區縣,到2020年將形成“一環八射”高速公路骨架。渝昆高鐵、永瀘高速即將貫通,永川港是長江進入重慶的第一個千噸級港區,永川通用航空機場已投入使用,郊區鐵路正在建設,永川貨運機場、連接主城區的快軌正在規劃。學校開設了66個全日制普通本科專業,現有全日制在校生近2萬人。
二、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三、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具體崗位條件詳見附件1。
四、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6.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反法律法規或單位人事紀律等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
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市內未滿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公告中或雙方簽定的事業單位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最低服務期限的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本簡章發布之日前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
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年齡計算本次招聘要求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本簡章所要求的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30日。如“35周歲以下”,指未滿36周歲,在1984年5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此類推。
特殊緊缺的優秀人才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同意,可適當放寬。
(四)畢業(學位)證書及專業
本簡章所要求的專業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4,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輔修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證明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的,經學校人事處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應憑已取得的畢業證書報考,2020年應屆畢業生,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畢業(學位)證書。在國內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其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獲得教育部“學信網”認證,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報考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公示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對國家統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五)特別說明
本簡章所要求的條件中,如35周歲以下或以上,均含35周歲;如專技10級以上或以下,均含專技10級,以此類推。
本簡章所涉及的時間節點,除明確約定外,均以本簡章發布之日計算。
本簡章要求各類職業(執業)資格條件,以證書原件或發證機關提供的佐證材料為準,除明確約定外,須在資格審查(復審)時提供。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本次公開招聘進行網上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一)提交報考申請。
1.博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報考人員,從本招聘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24時期間,按要求認真填寫《重慶文理學院應聘申請表》(重慶文理學院主頁http://www.cqwu.net/)招聘專欄下載),和個人詳細簡歷(包括個人基本信息、畢業證和學位證掃描件(本科、碩士、博士)、科研經歷、主要學術成就、承擔科研項目情況、發表文章目錄、專利及獲獎情況)打包壓縮,以“姓名+學歷+職稱+所學專業+應聘部門+應聘崗位名稱”命名發送至學校招聘郵箱:rczp315@163.com。
2.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報考人員,自本招聘簡章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7日24時期間,登錄重慶文理學院人才招聘系統(網址:http://zp.cqwu.edu.cn/rsfw/sys/zpglxt/login/index.do),提交報考申請。
應聘人員的教育經歷和非教育經歷,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報,時間應連續(如果有間斷,間斷時間總計不得超過3個月),經歷應完整。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者應仔細閱讀本簡章及附件內容,報考人員應仔細對照招聘崗位要求,誠信、準確填寫報考信息,并上傳電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報名關鍵信息記錄。人事處將在后續資格審查環節進行審查,凡經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二)初審報考資格。學校人事處根據報考人員在網絡上填報的信息,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人員報名后的3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三)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請于網上報名3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結果。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報考人員如因填報信息錯誤而未通過審核的可在2020年6月9日24時以前及時進行修改,重新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慎重選擇報考單位及崗位,一經資格審查通過后,報名人員不能更改報考單位及崗位(如對資格審查結果有疑問,可咨詢人事處,聯系電話見本簡章)。
(四)資格復審。資格初審通過的考生,請按照通知的時間、地點,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以及其他要求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接受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考試;資格復審不合格者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試者,取消考試資格。若應聘人員為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且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未滿5年的,還應在資格復審時提供《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資格。
(五) 領取準考證。報名資格復審合格者,請于通知的時間和地點領取本人準考證,并在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按時到準考證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因逾期未領取準考證而影響參加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考試
(一)博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采取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
考核時間:具體考核時間以各二級學院的通知為準。
專業能力測試:考核內容為擬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考核方式為試講,分值100分,測試時間為20分鐘。
綜合面試:考核內容為擬聘崗位所需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考核方式為結構化面試,分值100分,測試時間為10分鐘。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分以上者,進行綜合面試。在綜合面試環節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不得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60%+綜合面試×40%。
具體考核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碩士研究生學歷層次的應聘人員,考試考核包括筆試和面試,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綜合面試。
1.筆試
公共科目筆試分值為100分,筆試時間90分鐘。初定于2020年6月中下旬進行,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及與崗位相關的基礎知識,考試范圍將適時在學校網站上公布,請考生留意。筆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采取閉卷的形式進行。考試地點、時間將于6月上旬在重慶文理學院校園網站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下一環節。考試時間原則上為非工作日。
2.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通過重慶文理學院官網(網址:http://www.cqwu.net/)公示。面試中各項目分值均為100分,包括專業技能測試(試講)和綜合面試(結構化面試)。面試時間分別為:試講20分鐘、結構化面試10分鐘。具體專業技能測試和綜合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①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適崗能力、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在面試環節前有一科及以上缺考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綜合面試環節。
②綜合面試
綜合面試由學校統一組織,采取結構化的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環境適應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工作態度等。
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取消本次面試資格。學校現場公布考生綜合面試成績及總成績,并由考生現場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③競爭比例確定
進入專業技能測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5: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進入綜合面試的人員,按照與招聘崗位名額3:1比例,根據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到低依次確定。
若最后一名專業技能測試或綜合面試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進入。若因應聘人棄考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后續環節競爭比例達不到預定比例的,可逐一下調比例至可執行的最大競爭比例(最低應不低于2:1)繼續執行后續環節。競爭比例達不到2:1的,相應遞減招聘名額(四舍五入)至競爭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額無法遞減的,取消該崗位招聘;其中屬急需招聘的緊缺人才的,經市人力社保局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且該考生各科成績應“達到60分”。
④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30%+綜合面試成績×20%
考試綜合成績采取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根據考核總成績從高到低1:1確定體檢人選。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綜合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考生各科成績、考試考核總成績、體檢人員名單等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重慶文理學院校園網上公示。
七、體檢和考察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指定的具有資質的縣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一般二級甲等以上)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學校或參加體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合格者,由學校會同二級學院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擬聘人員進行全面考察,包括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對象名單確定后,應當及時通知應聘人本人。
市內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或最低服務期限內的,不屬于本次招聘對象范圍。應聘人員在現單位在編工作滿5年的,在體檢前出具《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應聘承諾》(附件3),應聘人員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資格。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確認擬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及有關報考資格的各類信息材料是否屬實。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等方式,通過【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進行查證。
公招過程中凡發現應聘人員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的,給予考察不合格結論,一律不予聘用,人員信息由學校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考察合格后,放棄進入后續環節資格的人員信息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對事業單位招聘崗位報考資格的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及聘用后全過程,凡查實因聘用人員或招聘工作相關人員隱瞞相關情況致使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有關條件要求的,取消進入后續環節或繼續聘用資格。其中,在綜合面試前認定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有關條件要求的,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在綜合面試完成后,查實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公招時有關條件要求的,其缺額不再遞補。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在體檢、考察前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可按規則遞補;擬聘人選經考察合格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本次公招的擬聘人員遞補規則是: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不低于70分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的次數由學校人事處認定。
八、公示
考試、體檢、考察等有關事宜,請登錄重慶文理學院官網查詢或電話咨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姓名、性別、出生年月、畢業院校、所學專業及學歷(學位)、筆試面試成績、總成績以及崗位招聘條件所要求的畢業時間、工作經歷、職稱、職業(執業)資格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九、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信息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學校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等送重慶市教育委員會審核后,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滿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一經聘用,須在重慶文理學院最低服務滿5-8年方能交流、調動;未滿規定服務期提出解除人事關系者,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十、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承擔相應后果。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一、其他
本簡章由重慶文理學院負責解釋。網上報名資格初審、現場復審報名資格、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的有關問題,請咨詢學校人事處。
聯系人:向老師
聯系方式:023-49891713
傳真:023-49891885
網址:http://www.cqwu.net/
地址:重慶市永川區紅河大道319號重慶文理學院人事處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4. 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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