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省委黨校招聘教研教輔專業技術人員24人公告
來源:廣東組織工作
2020-05-25 08:42:36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研教輔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是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政府直屬的正廳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培養黨員領導干部和理論干部、培訓公務員、培養公共管理人員和政策研究人員、開展社會科學研究和決策咨詢的職能。
為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適應校院事業發展,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現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制定以下公告。
一、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一)崗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24名專業技術崗人員(教研崗位23名,教輔崗位1名),詳見《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研教輔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理想信念堅定;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導,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團隊合作意識強,具有良好的品行、學風和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擬聘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5、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和專業技術資格(現役軍人、非應屆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讀生除外)。與職位條件相對應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其他證書須在報名之日前取得(2020年應屆畢業生的畢業證書及相關證書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
6、符合廣州市戶口遷入有關規定。若應聘者報名時符合條件,但至辦理調動手續前因個人狀況改變而導致不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的后果自負。
7、博士后人員、博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6月5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9年6月5日后出生)。
8、無違法違紀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3)近2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以及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本條所規定的處分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公開招聘考試的報名截止日。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納入財政核撥事業編制,試用期間和正式聘用后按國家、省有關政策及學校有關規定執行相應薪酬待遇。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20年6月5日9:00起至2020年6月10日17:00。
(二)報名方式
應聘人員登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系統(考生報名)(http://ggfw.gdhrss.gov.cn/sydwbk)按網上提示方法進行網上報名,逾期不接受報名。
(三)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可報考1個符合招考條件的崗位,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報名。應聘人員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須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完全一致,不接受相近專業報考。
2、應聘人員要如實、準確填寫個人報名材料。對信息填報不實、提供虛假材料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取消聘用,并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3、在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工作人員和還在勞動合同期內的人員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應聘人員要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回避規定。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與該領導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關系的崗位。
5、應聘人員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系統(考生報名)中填寫“個人信息”的時候,須按照《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研教輔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附件1)中擬報考崗位所列明的條件要求,在“備注”欄內填寫本人在國家核心期刊(即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或國內具備CN刊號刊物上公開發表學術論文的標題、刊物名稱及刊號、發表時間,以及參與科研項目的名稱、來源、編號、主持人及本人排名情況,未填寫或填寫不完整的視為不符合報名條件。
(四)資格初審
報名系統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進行系統初審后,校院人事處再進行人工審核,并最終確定初審通過人員名單。初審通過人員名單以及領取準考證的相關事宜將在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系統(考生報名)和我校院門戶網站(http://www.gddx.gov.cn)公布。準考證與身份證共同作為初試、面試、體檢環節的憑證。
初審通過人員須填寫《個人簡歷》(附件2)并在領取準考證前將電子版(須附彩色照片)發送到我校院公開招聘工作郵箱(rsc@gddx.gov.cn),并在郵件主題及附件注明“招聘崗位代碼+姓名”,如“J01+張山”。
四、初試
初試采取“筆試”的方式進行。視疫情防控情況,筆試時間、地點另行發布。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未按時到達考場或中途擅離考場的考生,視為放棄考試。
1、筆試內容。筆試采取閉卷作答形式,時間為120分鐘,不指定參考教材,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主要測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具體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成績和查分。筆試滿分100分,以75分為合格分數線,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我校院門戶網站公告筆試成績。考生如對成績有疑問,可以在成績公布之日起3天內,下載填寫《考生查分登記表》(附件3)送我校院人事處申請查分,每個考生只能申請一次。查分的范圍限于:(1)主觀題卷面有無漏評,分數的計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誤的;(2)客觀題答題卡作答而無考試成績的;(3)有違紀、違規、異常記錄的。我校院人事處收到查分申請后,將在3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作出書面答復。經核查需要更改成績的,我校院將更改公布的成績,并通知因成績更改受到影響的考生。
3、筆試成績公布無異議后,根據各崗位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按照1:3確定面試人選,不足3人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五、資格復審及復試
(一)資格復審
面試人選按我校院門戶網站公布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須本人親自參加,不接受委托辦理。復審的材料包括: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及《個人簡歷》原件各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應屆畢業生持學校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持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聘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及工作經歷證明(勞動合同及社保清單等),應聘人員屬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正式工作人員或還在勞動合同期內的,應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4)學習經歷(從大學開始)及發表的學術論文、參與課題、獲獎情況等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發表論著的需提供論著所發表期刊或著作的原件。
博士研究生須提供兩篇5年內發表在國家核心期刊(即北京大學圖書館“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學“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中國科學技術信息研究所“中國科技論文統計源期刊”)的學術論文期刊原件及論文復印件,并指定一篇5年內發表的論文為本人專業代表作并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同時提供主持或參與過(排名前5)省部級以上科研項目的證明材料。碩士研究生須提供一篇本人專業代表作(5年內在國內具備CN刊號刊物公開發表的論文)的原件及復印件;
(5)應聘崗位要求學歷的全脫產學習證明;
(6)博士后人員需提供培養單位出具的2020年博士后期滿答辯通過可自主擇業證明;
(7)半年內拍攝的一寸藍底免冠正面照片2張(與網上報名時所用的照片一致,背面寫好姓名);
(8)報名條件要求為中共黨員的,需提供中共黨員身份證明。
(二)確定復試人選
資格復審通過的,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參加復試。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復試,校院在筆試合格人選中依次遞補復試對象,并進行資格復審。
參加復試人員及復試時間、地點將在復審結束后在我校院門戶網站公布。
(三)復試
1、復試方式
(1)教研崗位(招聘崗位代碼:J01-J12)的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本專業理論實踐及研究成果,考生可自選題目,每人20分鐘;試講結束后考生回答評委提問,時間約為15分鐘。
(2)教輔崗位(招聘崗位代碼:Z01)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測試形式進行,主要考查考生的個人綜合素質和勝任崗位所需的工作能力。
2、面試組織
考生須憑身份證原件與準考證在面試前30分鐘到達候考室,統一抽簽確定面試順序。面試結束后,面試評委小組當場評分統分,并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考生需在面試成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面試成績為各評委所給分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的平均分。
3、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100分,以75分為合格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
(四)綜合成績與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1、綜合成績的計算
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綜合成績滿分100分,以75分為入圍分數線,并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一位。綜合成績未達到入圍分數線者,不列入聘用范圍。
2、體檢、考察人選的確定
根據各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在合格的考生中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并于面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在我校院門戶網站公布名單。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不列入聘用范圍。
六、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和《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有關要求,由我校院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人員須憑身份證和準考證按時到達指定地點集中。證件攜帶不齊或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報到的體檢人員,按自動棄權處理。依次遞補。
(二)考察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
七、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我校院委會議確定為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和我校院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遞補。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選,由我校院按有關規定報批后辦理相關聘用手續。放棄聘用的或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不再遞補。
八、有關情況的說明
(一)應聘人員須為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和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中國社會科學院全脫產學習統招統分的應屆畢業生(不含入學前簽訂了定向培養協議的定向生或委托培養協議的委培生)。其中,博士后人員須為2020年博士后期滿答辯通過的非定向博士后人員并于資格復審階段提供相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派遣時需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對未能按時畢業并取得學位者,或所取得的畢業證書專業名稱與招聘崗位要求的專業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資格。博士后人員報道時需取得博士后出站證書。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列為擬聘人員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獲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期間最初十二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招聘公正性的,實行回避。
(五)有關招聘事項、招聘考試成績、聘用結果等,可登陸中共廣東省委黨校(廣東行政學院)網站(www.gddx.gov.cn)查詢。
(六)考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及體檢等環節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另行通知。應聘人員應密切關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管理系統(考生報名)和我校院門戶網站,并保證所留的聯系信息準確有效,保持聯絡暢通。
(七)本招聘公告由我校院人事處負責解釋。
電話:020-83122214、020-83122713、020-83122720
招聘工作由校院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監督電話:020-83122705。
附件:
中共廣東省委黨校
廣東行政學院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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