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巴東縣鄉鎮事業單位考聘三支一扶人員公告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十一部門《關于深入實施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2號)、恩施州人社局《關于做好事業單位考核聘用20l7年“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的工作方案》(州人社函〔2019〕114號)及有關規定,我縣鄉鎮事業單位擬考核聘用服務期滿“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
2017年經省“三支一扶”協調管理辦公室選派到我縣服務、服務期滿且歷年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自愿留在巴東縣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已被招錄為公務員、選調生和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除外)。
二、招聘計劃
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和我縣部分鄉鎮事業單位的實際需求,擬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5名。(具體見崗位計劃表)
三、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
4.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
1.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被勞動教養的;
4.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或事業單位招聘過程中有違紀違規行為受到處理未滿2周年的(期限自作出處理結論之日算起);
5.按規定需回避的對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齡30周歲以下(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
四、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組織考核招聘,達到公開擇優、科學選人用人的目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式
(一)發布招聘公告
考核招聘公告經州人社局審核后在長江巴東網(http://www.hbbd.gov.cn/index.htm)發布。
(二)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對符合條件的擬聘對象進行資格審查,重點是審查擬聘人員的資格、年度考核等基本情況是否符合招聘條件,是否存在違紀違法、“一票否決”等不具備招聘資格的情形。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始終。在任何環節和階段一經發現不符合條件的均可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凡涉及違紀違規、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三)組織考察
考察的重點是擬聘人員的職業道德、思想作風、敬業態度、學習成績、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以及是否存在影響其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體檢
縣人社局及時對通過考察的入圍對象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文件規定執行。
(五)確定擬聘對象
縣人社局領導班子集體聽取招聘工作情況匯報,包括應聘人員資格條件、考察、體檢、可能影響聘用的情形等情況,在此基礎上,確定擬聘對象。
(六)組織選崗考試
1、選崗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考試滿分為100分;
2、考試成績僅作為考生選崗的依據;
3、考生按考試成績由高到低進行崗位選擇;
4、考試時間、地點以及擇崗時間另行電話通知。
(七)招聘結果備案
擬聘對象崗位確定后,縣人社局及時將擬聘人選報州人社局備案。在州人社局網站對備案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州人社局對公示通過人員下發備案文件。
(八)聘用管理
縣人社局以下發的備案文件為依據,辦理聘用人員入職聘用手續。擬聘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正式聘用前,應自行解除與原工作單位的人事(勞動)關系,聘用單位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有關規定,按崗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考核聘用人員,除國家、省政策有特別規定以外,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不少于5年服務期的承諾協議,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違約責任和相關要求。
附件:巴東縣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2017屆“三支一扶”服務期滿高校畢業生崗位計劃表
巴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