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寧德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招募55人方案公告
來源:寧德市民政局
2020-05-14 15:24:19
寧德市民政局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寧德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2020年招募方案的通告
根據省、市關于做好2020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省民政廳、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社廳《關于組織實施2020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的通知》(閩民建〔2020〕35號)精神,結合實際,現制定以下招募方案:
一、招募對象、條件及崗位、人數、原則
(一)招募崗位、人數及服務期限。2020年全市統一招募55名高校畢業生,安排到各縣(市、區)和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城市社區從事社區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具體名額安排及服務崗位詳見《寧德市2020年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招募計劃表》(附件1)。
(二)招募對象和條件。招募對象為2020年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寧德生源應屆高校畢業生和近年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并具備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服從分配,志愿到社區從事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2.學習成績良好,具有相應的專業知識,善于溝通,有較強的口頭表達和文字表達能力。
3.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即在1995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即在1992年7月31日后出生),應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不予以考核,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5.報名人員須在8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研究生放寬至12月31日);未獲得畢業證書的,將取消派遣資格。
(三)招募原則。招募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對報名參加招募的高校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募派遣家庭經濟困難并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崗位所在地縣(市、區)、鄉鎮(街道)生源的畢業生、退役大學生士兵、殘疾畢業生、少數民族畢業生。
二、招募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5月15日-5月31日。
2.報名方式:因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報名以郵件特快專遞形式為主。郵寄地址:寧德市蕉城區署前路14號寧德市民政局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科。聯系電話:0593-2533111,2539799。特快專遞報名,按簽收時間為準,逾期不收。
3.報名材料:報名者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條件如實詳細填寫信息,并在報名時間內提交以下材料(逾期不補):
(1)《寧德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報名登記表》(附件2)原件(本人簽字并貼好照片),該登記表可從寧德市民政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mzj.ningde.gov.cn)下載。
(2)報名者是應屆畢業生,但未取得畢業證的,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復印件一份。
(3)報名者是往屆畢業生的,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及就業報到證復印件。
(4)學習成績總表(校方蓋章)原件(含歷年平均成績及歷年平均學分績點)。
(5)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復印件(或派出所戶籍證明)。
(6)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彩照2張。
(7)符合加分條件的報名者還需提供相應證明材料:
①獲得校級(含校級及以上)或院(系)級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優秀畢業生榮譽稱號及各類獎學金、省級及以上專利,應提供相關證書復印件或學校的其他資料證明原件。
②擔任過校、院(系)學生會、團委會主要干部,班級班長、團支部書記,應提供聘書復印件或學校開具的證明原件。
③985、211高校畢業生應提供學校屬性證明原件。
④中共黨員應提供組織關系所在黨組織出具的證明材料原件。
⑤家庭經濟困難(建檔立卡的貧困戶、低保戶)應提供由戶籍地扶貧部門或縣(市、區)(含東僑,下同)民政部門出具的家庭經濟困難證明原件。
⑥烈士直系親屬、福利機構集中供養的應提供由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
4.注意事項:報名時要詳細閱讀相關招募文件,按照公布的招募條件和擬報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信息。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如果所填信息與崗位要求不符或填報虛假信息,則取消報名資格。
5.寧德市民政局負責資格審查。
(二)報名核查
6月1日-6月30日,根據報名對象提供的相關材料進行考核,確定55名進行體檢,并在寧德市民政局及相關網站上公布體檢名單。量化考核辦法詳見《寧德市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2020年報名考核辦法》。投訴舉報:中共寧德市民政局機關紀委,聯系電話:0593-2387066。
(三)組織體檢
7月1日-7月20日,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寧德市民政局統一指定時間和醫院,對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體檢。參加體檢人員需隨帶報名材料原件,非應屆畢業生還需提交報到證原件,以供考核單位復審。如果出現體檢不合格等情況,則按考評分數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人選組織補充體檢。
(四)確定人選
7月21日- 7月30日,對體檢合格的入選高校畢業生進行審核后,在寧德市民政局門戶網站上公示審核確認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確定為正式招募人員。寧德市民政局組織簽訂協議,并將人員名單上報省民政廳備案,抄送市人社局。
(五)崗前培訓
7月31日-8月10日,由省民政廳統一組織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進行上崗前的集中培訓。
(六)組織派遣
8月15日前,由相關縣(市、區)民政局負責安排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到服務所在地社區居委會報到,接收單位應做好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的接收工作,并辦理相關手續。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寧德市民政局將及時在相關網站上發布有關信息。
三、政策支持
(一)服務期間待遇
1.服務期間,按月發放生活補貼。根據省政府《關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閩政〔2016〕25號),自2017年1月1日起,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社區服務低200元),確定基層服務項目畢業生生活補貼標準。2020年生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3485元。
2.由服務所在縣(市、區)民政局依托當地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以繳費時點上一年度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為繳費基數標準,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生育、工傷)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3.實行貧困生助學貸款國家代償政策。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省級財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二)期滿政策
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后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參加服務社區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機關事業單位考錄(招聘)、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招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3.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計劃高校畢業生,報考省、設區市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3分;報考縣(市、區)、鄉(鎮)事業單位的,筆試總分加5分。承擔服務社區計劃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期滿人員數量,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采取“專門崗位”或“專項招聘”方式,面向服務社區計劃高校畢業生招聘。對于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各地規定條件的,在我省鄉鎮事業單位編制內新增工作人員時可以直接聘用,在原服務單位直接聘用的不再約定試用期。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符合報考條件的,在服務期滿后三年內報考省內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于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服務社區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當年服務行將期滿考核合格和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有就業意愿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有創業意愿的,及時納入當地“大學生創業引領計劃”等,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
7.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于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復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報考事業單位加分和鄉鎮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四、服務管理
(一)戶口、檔案、組織關系管理。服務期間,戶籍關系由畢業生自行遷往家庭戶籍所在地。畢業生檔案統一轉至服務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管理。黨團組織關系由畢業生憑黨團組織關系介紹信轉至服務社區。服務期間申請入黨的,由服務社區黨組織按規定程序辦理。
(二)經費保障
1.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服務期內的生活補貼、社會保險、體檢、培訓經費以及國家助學貸款本息補助從省級就業專項資金中安排。
2.各縣(市、區)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規定,及時、足額落實高校畢業生的生活補貼、社會保險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助等資金。服務期間解除協議的,應于次月起停發生活補貼。每年年底前,將高校畢業生資金使用情況及時上報市民政局,以便及時匯總上報省民政廳。
(三)日常管理。各縣(市、區)民政部門要按照“誰用人、誰負責”、培養使用并重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加強對高校畢業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所在的縣(市、區)民政局、所在街道(鎮)和社區黨組織要擔負起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計劃組織實施的領導責任,經常性督促落實、檢查指導高校畢業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時了解其在社區服務情況,提供工作和生活條件保障,組織教育培訓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務社區高校畢業生原則上一個社區安排1名,最多不超過2名。服務期間,上級機關不得隨意借調或調整服務崗位,因特殊情況需要借調或調整的,應由本人提出申請,原服務社區、接收單位及所在縣(市、區)民政局審核同意,設區市民政局批準后,報省民政廳備案。高校畢業生應按照協議規定期限完成服務工作,由于身體狀況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服務的,應提出解除協議申請,經省民政廳批準,并履行有關手續,方可離開。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實際服務并繳納養老保險的年限課計算為連續工齡。服務期未滿自行離開或解除協議的,不享受相關優惠政策。
3.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省、市民政部門將調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額,直至停止招募。
附件:
寧德市民政局 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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