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本溪桓仁縣民政局招聘基層社會救助服務人員42人公告
桓仁滿族自治縣民政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基層社會救助服務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提升基層社會救助經辦服務能力,解決基層社會救助工作的實際困難,根據政府購買服務的有關規定,結合桓仁滿族自治縣社會救助工作現狀以及用人要求,我公司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救助勞務專職人員,派遣到桓仁滿族自治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辦充實社會救助工作力量,現將招聘簡章公布如下:
一、原則和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面試、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名額和聘用期限
招聘專職社會救助經辦人員42名,聘用暫定期限一年。
三、招聘要求
(一)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清正廉潔,品行端正;
(二)具有桓仁滿族自治縣常住戶口或在我縣長期居住且已辦理居住證人口(需提供居住證原件);
(三)遵守憲法和法律,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含40周歲);
(五)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六)愛崗敬業,服從分配;
(七)具有社會救助工作經驗、社會工作師(含助理)資格和城鄉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人員優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屬本次招聘對象:
1.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 尚未解除黨紀、政務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受到過刑事處罰和黨紀政務處理的;
3. 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含試用期內)工作人員;
4. 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5. 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0年5月13日至5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報名地點:桓仁滿族自治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旁)一樓
聯系人:孫敏 ; 聯系電話:13889815343
(三)報名資料:報名者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近期一寸白底彩色免冠照片2張(報名人員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學歷認證,自行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信網:http://www.chsi.com.cn)。經審查符合報名條件者,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報名人員所提交報名材料不真實、不準確的,一經發現,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寫登記表的,報名時不予受理。對有加分項目的需再提供社會工作職業資格證書、近三個月工資證明(須加蓋單位公章)。
(四)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由桓仁滿族自治縣民政局和沈陽鑫峰立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共同負責。資格審查時,對不符合聘用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由沈陽鑫峰立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予以告知原因。
(五)報名人員憑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于2020年5月20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
(一)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進行,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評卷。筆試內容:實行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試題由專業人士負責擬制,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由專業出題機構負責試題擬制,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50%、常識判斷10%、判斷推理10%、時事政治30%,滿分100分。具體考試時間、考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參加筆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否則不準參加考試。
(二)面試。面試人員按招聘指標1∶2的比例,根據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如進入面試的最后一名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滿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納入筆試成績加分項目。
1. 取得社會工作中級職業資格加10分;
2. 取得社會工作初級職業資格的人員加5分;
3. 目前在桓仁滿族自治縣各級民政部門崗位上連續工作1年及以上的臨時聘用人員加5分;
4. 城鄉低保及低收入家庭人員加5分。
5. 以上加分項目不累計加分。
(四)考生總成績:考生總成績以筆試、面試成績之和計算,滿分100分,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項目。
所有參加考試人員均列入本公司社會救助勞務派遣人員候錄人員庫,以備補錄使用。
六、體檢
體檢以考生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最后一名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誠信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本公司進行誠信考察和資格復審。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閱檔、實地考核等多種形式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考察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空缺時,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八、公示
對考試、考察等均合格的人員,在 桓仁滿族自治縣政府網站進行3天公示。同時設立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間,對實名舉報反映的問題經調查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
九、聘用待遇
(一)所聘用人員與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每人每月2300元,我公司按現行社會保險政策將已聘用人員納入社會保險范疇并繳納住房公積金。
(二)所聘用人員將被派遣到桓仁滿族自治縣各鄉鎮(街道辦事處)民政部門從事社會救助服務輔助工作,試用期為一個月。原則上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高者優先派遣。試用期內接受崗前培訓與工作考核,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 本簡章由沈陽鑫峰立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