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高新區管委會引進人才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辦發〔2016〕18號)規定,結合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所屬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辦發〔2016〕18號)規定,結合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開展2020年高層次人才引進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數量
本次引進高層次人才共5名,涉及1個單位,3個崗位(詳見附件1)。
二、引進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 年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等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
(五)身體心理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進: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凡與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人員;
6.宜昌市內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公告。引進公告在宜昌高新區管委會門戶網站(http://gxq.yichang.gov.cn)發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日起至2020年5月28日18時止。
2.報名方式: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將以下資料掃描件及電子檔用“姓名+報考崗位”命名,壓縮打包發送至郵箱364595127@qq.com。
(1)《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需在表格“本人承諾”欄手寫簽名,掃描件與電子檔一并發送)
(2)身份證
(3)學歷學位證書(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4)近期一寸免冠登記照
(5)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當年度可畢業的承諾書,附手寫簽名。
3.報名須知: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準確填寫有關信息,請務必保持報名表上填寫的通訊方式暢通。
4.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按照報名條件及崗位相關要求進行資格審查,不設定最低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審查后及時發布審查通過人員名單。
(2)準考證發放:根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況確定面談時間后,及時發布面談通知公告。《面談通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送至考生電子郵箱,請自行下載打印。
(三)面談。
面談主要測評考生適應報考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考生須持《面談通知》紙質版、二代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談。缺一證件者或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談資格。面談結束后,根據考生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入圍體檢人員,入圍名單將及時公告。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宜昌指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如體檢中有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的,可根據面談綜合表現情況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
2.考察。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中還要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若發現有影響引進情形并查證屬實的,取消引進資格。如出現考察不合格的,可根據面談綜合表現情況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考察。
3.體檢、考察的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公示與錄用。
1.公示。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名單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2.錄用。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錄用的,即辦理錄用手續。對公示反映存在影響錄用的,經調查屬實,不予錄用。新引進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并按所在崗位執行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引進后,五年內每人每年發放2萬元住房補貼,每人每月發放2000元人才津貼。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四、其它
(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二)本公告中有關政策口徑及附件中所列的內容,由宜昌高新區黨工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專業要求”參照《湖北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審核。
(三)應屆畢業生一般應于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的學歷、學位證書,確因疫情延遲畢業的,可適當推遲,以所在學校本年度實際畢業時間為準。到期未取得相應證書的,不予錄用。已就業人員由本人負責與原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系。
(四)本次人才引進通過綜合考察考生與崗位匹配程度決定是否錄取,宜昌高新區(自貿片區)管委會保留核減或取消引進崗位的權利,并擁有最終解釋權。
(五)本次公開引進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面試輔導培訓班。
宜昌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