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東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招錄專職調解員5人公告
來源: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2020-05-08 08:15:56
東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招錄專職調解員公告
因設立東莞市金融糾紛調解中心工作需要,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職調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本次招聘的崗位為調解中心專職調解員(5人)
(一)崗位職責
1.接受糾紛當事人的申請,調解平等主體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組織之間在金融交易、金融服務等活動中發生的民商事爭議糾紛;
2.根據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的委托,對訴前、訴中案件進行調解;
3.認真做好糾紛登記、數據錄入、調解統計和文書檔案管理工作;
4.回訪、跟蹤生效調解協議的履行情況;
5.完成東莞市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協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崗位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無違紀違法記錄;
2.法學、經濟金融學或心理學等相關專業全日制本科畢業,具有學士學位;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能力;
4.年齡在35周歲以下(含35歲);
5.有相關工作經驗優先。
二、報名方式
1.采取網上報名形式,請報名者填寫《調解員報名登記表》,附本人簡歷、學歷證書、職稱證書、專業培訓證書、獎勵證書照片或掃描件及其他能證明本人崗位工作能力的資料,于2020年5月30日之前發送至電子郵箱songshanhuft@126.com,并以“本人姓名+應聘調解員”為郵件標題。協會初審合格后,將電話通知入選者參加考試。報名表中請留手機號碼,并保持聯系暢通。
2.咨詢電話:0769-26620886,楊先生。
三、錄用流程
采用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綜合筆試面試成績確定擬錄用對象。
(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調解員應具備的業務知識。
(二)面試
面試主要了解報考人員的儀容儀表、語言表達、溝通、應變能力等情況。
(三)體檢及錄用
組織擬錄用對象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后辦理入職手續。
四、工作地點及工資待遇
工作地點為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松山湖人民法庭。年薪8-10萬元(含個稅、社保、公積金等)。
2020年5月7日
附件:調解員報名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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