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余分宜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40人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鄉村教師隊伍結構,促進教育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贛教師字〔2020〕2號)、《江西省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實施辦法》(贛府廳發〔2015〕76號關于印發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余教人字〔2020〕5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將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做好宣傳動員及組織報名等相關工作。
一、定向招生培養計劃、招生培養對象及招生培養崗位
1.定向培養計劃:40名(男20名,女20名)。
2.定向培養對象:分宜縣2020年應屆初中畢業生。
3.定向培養崗位:五年制大專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詳見附件1)。
二、定向培養報考條件
1.考生必須具有分宜縣戶籍(不含仙女湖區行政區劃內的分宜戶籍)。戶口遷入到分宜縣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
2.考生必須是應屆在籍初中畢業生且必須在分宜縣報名中考。
3.考生熱愛祖國、熱愛教師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志愿從事鄉村教育事業。
4.考生須身體健康,按《江西省申報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體檢結果合格。
三、定向培養實施辦法及程序
(一)公布崗位
分宜縣各中學在中考報名期間,要向學生和家長及時公布我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及崗位。
(二)填報志愿
符合報考條件的中考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根據我縣中招委公布的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崗位,填報定向培養志愿。
考生在填報志愿時,須填寫《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報名表》(附件2)一式四份,家長(監護人)須在報名表中簽署是否同意報考意見。
凡報考定向生培養志愿的考生,需簽訂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考生承諾書(附件3),考生承諾書與《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報名表》同步進行,在中考報名結束前上交學校。
(三)參加考試
凡志愿定向培養的應屆畢業生,必須參加2020年中考。
(四)錄取、資格審查、體檢
1.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分宜縣定向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執行《江西省2020年中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不得低于當地普通高中錄取計分科目總分的65%。
2.劃定投檔分數線、投檔、預錄。根據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和報考考生的中考成績,分男女性別按1:1的比例劃定預錄投檔分數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若預錄的男、女生計劃未錄滿時,空缺計劃互為調劑。調劑后預錄計劃仍未錄滿,余下的定向培養計劃自動取消,確保定向生的生源質量。
4.如果最后一名參加定向培養計劃的錄取考生出現中考成績并列時,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思品、歷史、地理、生物等學科中考成績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5.確定定向生培養對象人員名單后,進行資格審查和體格檢查。如因資格審查或體格檢查造成計劃空缺,在有報考志愿生源的情況下,根據報考考生的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性別補錄一次(參加補錄考生的成績,須達到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資格審查和體格檢查兩項合格者,從高分到低分預錄,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程序辦理錄取手續,錄取后的學生花名冊留縣人事、編制、教育部門分別存檔。
(五)簽訂協議
正式錄取前,考生必須簽訂《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見附件4),并根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定向生畢業后的任教鄉鎮轄區內中心學校。《協議書》的簽字和蓋章等工作由招生學校會同縣教體局統一辦理。招生學校、縣教體局和定向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在協議書上簽字后,《協議書》生效。《協議書》一式三份分別由縣教體局、培養學校和定向生個人分別存檔。
五、培養及使用
我縣定向生由省教育廳指定的委培學校進行培養。
定向培養的學生學業合格,品學兼優,取得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畢業時根據《分宜縣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協議書》,一次性將畢業生派遣到指定鄉鎮學校任教,不得改派,畢業生在協議鄉鎮轄區內學校任教不得少于5年。
定向生不履行定向培養《協議書》規定的,按照《協議書》的條款承擔違約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宣傳。開展定向培養鄉村中小學教師是教育改革實踐的客觀要求,也是促進基礎教育持續均衡健康發展的迫切需要,各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讓廣大考生及家長了解定向培養鄉村學校教師工作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和報名錄取程序,讓更多的優秀應屆畢業生踴躍報名參加定向培養。
(二)強化監督。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工作是一項牽涉面廣、工作量大、政策性強的工作。各學校和招生部門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加強對各個環節的監督審查,特別要做好中考考生的報名、考場的設置、考試的組織、考卷的評閱和資格審查等工作。已簽訂協議的考生名單,要面向社會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從而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的現象,立即退回,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分宜縣教育體育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