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市江北區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人公告
寧波市江北區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的公告
寧波市江北區委政法委下屬事業單位寧波市江北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向社會公開招聘編外工作人員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寧波市江北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是區委、區政府統籌社會治理的實體性工作機構和綜合性工作平臺,集區智慧城管中心、區社會管理信息中心、區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的網絡問政等職責。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資格復審、面談、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三、招聘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和職業素質,無違法犯罪記錄;
2.年齡在20周歲至40周歲之間,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具體詳見崗位需求);
3.寧波大市戶口(便于接聽熱線),熟練計算機操作,有較好的文字組織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責任心強;
4.“20周歲至40周歲之間”指2000年4月20日及之前出生至1980年4月20日及以后出生之間;戶籍要求以2020年4月20日時所在地為準;學歷證書需在2020年4月20日之前獲得(非在校學生);
5.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具體崗位需求
崗位 |
人數 |
性別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備注 |
座席員1 |
1 |
男 |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 |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 |
計算機及相關專業(有相關職業證書或相關工作經歷者優先) |
|
座席員2 |
3 |
不限 |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 |
符合招聘基本條件 |
不限專業 |
服從組織分配;需輪班和上夜班 |
五、招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4月23日。凡符合報考條件者,請將電子簡歷發送到郵箱:2960363039@qq.com。
2.報名咨詢:倪老師 ;電話:87281975。
(二)資格初審
1.時間:2020年4月24日;
2.初審不符合報考崗位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
3.座席員1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1:3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座席員2崗位符合條件的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1:2的,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指標。
(三)筆試
1.筆試時間:2020年4月25日上午9:00-11:0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3.報考者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用閉卷形式,滿分為100分;
4.座席員1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座席員2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四)資格復審及面談
1.面試前,將進行資格復審及面談,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參加資格復審所需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戶口薄(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及學位證書、專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張,提供的各類資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3.用人單位將對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進行面談,面談結果不計入面試成績;
4.通過資格復審的考生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未通過或放棄資格復審的,由此產生名額空缺,將從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
(五)面試
1.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適應崗位的實際工作能力及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如面試入圍者自動放棄資格,將從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
4.不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由此產生的空缺不遞補;
5.如某崗位參加面試人數小于招聘計劃數,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其他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中經綜合考量進行調劑。
(六)體檢及考察
1.按筆試成績40%和面試成績60%確定總成績(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在前),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指標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參加體檢人員按要求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
2.報考人員放棄體檢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錄用資格,體檢不合格者淘汰;
3.體檢結束后,對體檢合格者的違法犯罪情況、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
4.因放棄體檢、考察或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將從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同崗位遞補人員不足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其他崗位經綜合考量進行調劑(體檢、考察安排另行通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者公示5天;
2.公示無異議者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或在辦理手續時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將從報考同崗位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次遞補,同崗位遞補人員不足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從其他崗位經綜合考量進行調劑(需補充完成體檢、考察、公示等程序)。
3.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六、其他事項
1.聘用人員收入待遇按照江北區編外人員相關政策執行;
2.單位按規定繳納五險一金,提供帶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3.合同與勞務代理公司簽訂;
4.本次招聘結束后,如單位出現人員空缺的情況,可直接從本次招聘參加過面試但被淘汰的人員中擇優錄用(需通過體檢、考察和公示);
5.本招聘公告由江北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負責解釋。
寧波市江北區社會治理綜合指揮中心
2020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