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招聘23人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基層城市管理執法力量,規范城管輔助執法人員招錄管理。根據《河池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河政辦〔2015〕108號)規定,我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輔助執法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面試考核的辦法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崗位
招聘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監察支隊城管輔助執法人員23人,其中男性20人,女性3人(特殊崗位要求)。
(二)招聘范圍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國民系列教育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
2.具有河池市戶籍或在河池市服役的復員退伍軍人。
(三)招聘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具有良好品行,無違法犯罪記錄。
2.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崗位緊缺專業(城市管理、警察、法律、體育、文秘、新聞等)畢業生
,以及特別優秀的復退軍人年齡可適當放寬至35周歲。
3.男性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的厘米以上,身體健康,體形端正,形象良好,無殘疾、口吃、重聽、色盲、顏面及身體暴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紋身等。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
(四)優先聘用條件
榮獲部隊營以上單位授予優秀士兵(士官)表彰或技能比武競賽獲獎的復退軍人;榮獲普通高等院校優秀學生干部的畢業生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地點和要求
1.報名時間:從2020年4月20日起至2020年4月28日止。
2.報名方式:招聘人員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材料包括:⑴《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公開招聘城管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原件(詳見附件);⑵個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復印件;⑶本人1寸免冠彩色照片各1張。另有士兵退役證(退伍軍人)、黨員證明、駕駛證等證件的,需一并提供。應聘人員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
3.報名地點: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2樓執法監督科(河池市翠竹路51號),郵編:547000。聯系人:曾明磊、王慧,聯系電話:0778-2303777、0778-2300988,電子郵箱hczf2390@126.com。
(二)資格審查。根據招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通過的,列為面試人選。資格審查時間:2020年4月28日前。
(三)面試。對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待資格審查通過后另行通知)。
(四)體檢和考察。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面試考生個人承擔。經體檢合格后,對擬錄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審查個人綜治情況。
(五)確定聘用人員。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社會保險等手續,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為二年)。對于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關系。
五、薪資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城市管理輔助執法人員待遇包括基本工資、簡易人身意外傷害險,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有關政策給予的其他財政資金保障福利。
1.工資待遇:待遇按照河池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池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河政辦發〔2015〕108號)執行,在基本工資基礎上根據學歷上浮20%-25%(以上工資數額含“五險一金”的個人繳納數額,不含單位繳納的“五險一金”數額);
2.五險一金:應繳納的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按相關文件規定執行;
3.用人單位負責購買聘用人員簡易人身意外傷害險。
(二)管理。新錄用城市管理輔助執法人員按單位相關制度管理,每年度進行年度考核。
六、附則
(一)凡在報名、面試和體檢、考核政審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個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二)應聘人員必須提交準確、暢通的聯系電話,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的,由負責聯系人的工作人員如實登記,所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三)招聘事宜由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招聘輔助執法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招聘城管輔助執法人員報名表.doc
河池市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