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無錫江陰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招聘24人公告
2020年江陰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江陰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暫行辦法》、《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鎮(街道)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管理的意見》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24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崗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
4. 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 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戶籍不限,便于通勤。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普通高校在讀學生;
(2)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相關崗位的人員。
8、招聘崗位
1. 信息采集及安全監管崗位A,擬招18人,限男性,40周歲及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或中專及以上學歷;
2. 信息采集及安全監管崗位B, 擬招6人,限女性,35周歲及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及以上學歷。
3.所有崗位均需參與夜間輪流值班,工作地點:江陰市警民路10號(原江陰市看守所)。
二、報名
1、應聘人員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2020年4月13日至4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逾期一律不再接受報名。
報名地點:江陰市警民路10號(原江陰市看守所),咨詢電話:0510-86826219(薛警官),13812176955(黃警官)。
2、現場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張,并按崗位要求如實填寫《2020年江陰市公安局執法辦案管理中心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報名表》。招聘單位根據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審核,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應聘資格。
(2)報名時,應聘人員需提供身份證、學歷證書等,上述資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體能測試三個環節。
1、筆試
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考生保持聯系方式暢通。考生必須攜帶身份證按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否則作自動放棄處理。
2、面試
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同分跟進)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進入面試比例為1:2。面試人數未達到比例的崗位,按筆試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試
測試項目共兩項,10米×4往返跑,1分鐘跳繩。
4、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采用百分制。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40%+體能測試成績×20%。
四、體檢和政審
1、對擬體檢人員統一進行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2、對體檢合格人員組織政審,并根據體檢和政審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考生主動放棄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在該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聘用
對符合條件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錄用手續,并簽訂勞動合同。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未能在規定時間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法》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且考核合格的,繼續履行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聘用人員待遇按照江陰市機關事業單位編外用工薪酬標準實行。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工作必須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考試紀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0510-86826110。
江陰市公安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