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甘肅警察職業學院招聘公告
因學院工作需要,經省公安廳審批、學院黨委批準,現面向社會招聘院聘教師(教官)暨行政管理職員18人,招聘崗位詳見《甘肅警察職業學院公開招聘院聘教師(教官)暨行政管理職員崗位列表》(以下簡稱《崗位列表》,見附件)。現面向社會公告如下:
一、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權利。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技能條件。其中,應聘人員畢業證上標注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應當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及專業(研究方向)。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應聘人員年齡:
(1)院聘教師:碩士研究生30周歲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院聘教官:本科畢業生25周歲及以下(1995年4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30周歲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大專學歷及以上復轉軍人30周歲及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行政管理職員:35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崗位列表》)。
7.符合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報名,可按照特殊人才引進。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2.曾受過刑事處罰(含免于追究刑事責任)和治安處罰的;
3.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尚未作出結論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應聘人員通過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公開發布的招聘信息,填寫《甘肅警察職業學院面向社會招聘院聘教師(教官)報名表》(見附件)后通過本人郵箱向我院政治處郵箱(gsjczyxyzzc@aliyun.com)發送電子郵件報名。郵件主題和報送文件名均為“崗位代碼+姓名”,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08:00至4月30日16:00,應聘人員報名以郵件發送時間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申請提交并通過審查后,不可更改,請應聘人員慎重選擇報考崗位。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申請相關信息須真實、準確、有效,符合選報崗位報考條件,否則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擔。其中提交的學歷、專業(研究方向)信息,應為同一個畢業證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對提供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一經發現,立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信息修改。為確保招聘的嚴肅性和公平公正,報名期間,經應聘人員申請僅可更改填寫錯誤的兩類信息:一是報考人員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報考人員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申請更改報名信息,須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并填寫《考生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見附件),本人到我院政治處統一進行修改,截止日期為4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資格初審
(一)初審時間:5月6日至5月7日
(二)初審形式:通過報名郵件進行初審,將初審結果回饋至考生郵箱,初審未通過者不得參加資格復審。
四、資格復審及準考證發放
(一)現場確認
1.時間地點:預計定于5月中上旬,具體情況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詳見我院官網補充公告;甘肅省蘭州市皋蘭縣北辰南路1717號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行政辦公樓106室。
2.確認要求: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本人前往現場確認地點,應攜帶能反映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有效證件原件、復印件1套(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相關資格證明等)和3張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證件照(照片背面寫明報考崗位代碼和姓名)。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憑所在院校開具的證明進行現場確認。有工作單位的須持所在單位人事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進行確認。考生提交的報名申請材料要真實、準確。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試人員、在職應試人員不能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應試人員相關材料信息不實并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人員,取消資格。
(二)準考證發放
現場確認通過者視為資格復審通過。通過復審人員當即領取準考證,準考證為考生參加后續招聘程序的唯一憑證,考生需妥善保管。
五、考試
(一)筆試。
1.時間地點:預計定于5月中上旬,具體情況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詳見我院官網補充公告;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2.相關要求: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由我院劃定最低控制線后書面通知應聘者。筆試采取閉卷形式,實行百分制。院聘教師崗位(除S202006計算機類崗位)筆試內容為行政職業能力測試、申論和高校教師應具備的其他知識;S202006計算機類崗位筆試內容為工作所需的專業技能知識;院聘教官崗位為體育教育訓練、查緝戰術理論知識和高校教師應具備的其他知識。筆試成績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為零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不得進入面試。
(二)面試。
1.時間地點:預計定于5月中上旬,具體情況視疫情防控情況確定,詳見我院官網補充公告;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皋蘭校區(具體地點詳見準考證)。
2.相關要求:
(1)院聘教師面試采取試講評教的方式,面試時間為20分鐘,其中自我介紹5分鐘,試講評教15分鐘。考生需自行準備本專業PPT課件進行試講,并攜帶8份教案提交評委,實行百分制。
(2)院聘教官面試采取警務訓練、警務查緝戰術現場演練和警務技能教學實操,實行百分制。
院聘教師(教官)均按報考崗位筆試成績由高到低3:1的比例確定,達不到3:1的,筆試成績達到最低控制線的考生進入面試,同時劃定面試最低控制線后書面通知應聘者。面試成績現場公布。面試成績為零或未達到最低控制線的不得進入體檢。
(三)總成績計算。
院聘教師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院聘教官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行政管理職員總成績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在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站公布,公布時間為7個工作日。各崗位總成績名次等額確定人員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體檢由我院組織。以總成績為依據,按照崗位招聘計劃等額確定體檢名單并指定專門醫院統一組織體檢。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文件執行。復檢一般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論為準。
應聘人員應嚴格遵守體檢規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實有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對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如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體檢不合格者,經核準后,按該崗位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七、考察
體檢結束后,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政審。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和誠信記錄等。
八、擬聘人員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對擬聘用人員在我院大砂坪校區、皋蘭校區明顯位置張貼。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基本信息、所學專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體檢結論、考察結論等,公示時間為7天(含節假日)。
九、聘用
本次招聘的崗位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公示后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的個人檔案交勞務派遣公司管理。2020年9月30日前未取得“畢業證”的大專生和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及畢業證信息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無法查詢的考生,不予審批聘用。審批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十、日常管理及福利待遇
院聘教師(教官)主要從事教學科研工作,也要兼任行政及學生管理工作;行政管理職員主要從事行政及學生管理工作。院聘教師(教官)暨行政管理職員正常參加學院的管理活動,享受教師權益,沒有人民警察身份,不享受人民警察待遇,沒有編制。
院聘教師(教官)暨行政管理職員日常管理和薪酬待遇參照學院事業編制教師對待,按規定評聘專業技術職稱,按照相同崗位等級事業編制專業技術人員或管理崗職員財政統發工資標準由學院發放實發工資、績效工資和業績考核獎勵,不享受住房待遇,應按法律規定納稅。同時,采取與學院委托的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合同形式管理,并依據勞務派遣公司相關規定兌現相應社會保障待遇。
十一、其他事項
1.考試考務工作由我院具體組織實施。
2.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
3.凡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發現,一經查實,即取消資格。
4.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網址詳見《崗位列表》。
5.甘肅警察職業學院政治處聯系電話:0931-5683322;
甘肅警察職業學院紀委監督電話:0931-5683321;
6.招聘工作中具體時間如有變化見我院補充公告。
附件:1.甘肅警察職業學院面向社會招聘院聘教師(教官)崗位列表.xls
2.甘肅警察職業學院面向社會招聘院聘教師(教官)暨行政管理職員報名表.doc
甘肅警察職業學院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