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陽南樂縣紀委選調公告
按照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經報請縣委同意,中共南樂縣紀委近期將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巡察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
面向全縣公開選調4名科員級事業編制人員。
二、選調范圍
南樂縣縣級及以下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三、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全國“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畢業,以及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及以下(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4.不限專業;
5.勤奮敬業、品行端正,政治、業務素質優良,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論水平和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
6.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能適應崗位工作需要;
8未受過黨政紀處分,直系親屬無嚴重違法違紀行為;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不得報考的情況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受過刑事、治安處罰的,以及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與縣紀委監委機關及縣委巡察辦(組)現職工作人員有夫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
4.報名時在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南樂網、南樂黨建網、“清廉南樂”微信公眾號發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至4月17日,由本人提出申請并經本單位主要領導審核同意后報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中共南樂縣紀委選調巡察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三份(附電子版);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3份;2寸免冠照片3張(附電子版)。報名地點為縣紀委監委組織部310房間,聯系人:李徐韜,聯系電話:0393-6285968。
(三)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報名情況,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始終。選調比例不低于1:3,如報考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可適當減少選調人數。資格審查結束后,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電話通知形式向報考人員通報資格審查結果,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
(四)筆試
筆試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適時統一組織實施,筆試成績為100分。重點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報考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參加筆試。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與擬選調職位1:3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選,提交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定(如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考察)。
(五)考察
組成考察組,對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重點考察德的表現、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度。對考察情況進行綜合研判,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提供近兩年的工作總結和主要表現材料各一份(附電子版)。
(六)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成績為100分,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試總成績為100分,其中筆試占60%,面試占40%。
(七)體檢
按照擬選調人數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最后一名總成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體檢),體檢按照錄用公務員的標準,嚴格組織。體檢若有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依次遞補。
(八)確定人選
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根據考試成績、考察結果和體檢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
(九)公示和試用
在擬選調人員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試用期半年。
(十)辦理調入手續
試用期滿,經考核符合調入要求的,辦理調入手續。不符合調入要求的,安排回原單位工作。
五、組織領導和紀律監督
成立由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等單位有關人員組成的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具體負責選調工作。把紀律監督貫穿始終,在選調過程中,以及試用期間和辦理調入手續后,查明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和責任追究。
中共南樂縣紀委 中共南樂縣委組織部
中共南樂縣委編辦
南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