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寧波海曙區橫街鎮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4人公告
寧波市海曙區橫街鎮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公告
為加強行政服務能力,海曙區橫街鎮人民政府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合同制工作人員,現將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資格審核、筆試、面試、體檢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員。
二、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職位所需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和范圍及資格條件
四、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0日-4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節假日、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和聯系方式:橫街鎮勞動和社會事務管理服務站2樓208辦公室,電話:0574—87409986;聯系人:郭老師、周老師。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攜帶報名表(詳見附件1)、身份證、戶口本、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所需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資格審核。
4.應聘人員應嚴格按照資格條件要求進行報名,所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或不符合資格條件要求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二)筆試
筆試時間:初定于4月21日(具體時間以通知時間為準)。報考人員攜帶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筆試科目為公共服務知識與實務,百分制。筆試成績在筆試考試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公布在橫街鎮人民政府網(海曙橫街微信公眾號),考生也可以電話咨詢成績,聯系電話:0574-87409986。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數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2名及以下的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指標數3名及以上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公布在橫街鎮人民政府網(海曙橫街微信公眾號)。
(三)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回答問題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考試總成績為筆試成績的50%和面試成績的50%之和,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標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如遇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加試一門公共知識。
(四)體檢
體檢工作參照《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109號)及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 執行。體檢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進入考察。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視作放棄聘用資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橫街鎮組織實施,具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執行。自愿放棄考察者,須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申請。考察結論為不宜聘用的淘汰。
(六)公示、錄用
考察合格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招聘各環節若出現職位名額空缺的,按高分到低分從應試合格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
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無正當理由不在規定時間內辦理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或報到手續時,若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有關說明
1.戶籍以報名第一日前的戶口所在地為準(不含高校就學落戶);生源指高校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2.錄用人員在招聘公告發布一年內若出現離職的,空缺名額可直接從本次招聘相應職位應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報考人員在招聘程序各環節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橫街鎮:0574—87409986;監督電話:0574-55882870。
海曙區橫街鎮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