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定安縣事業單位招聘283人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4.13”重要講話和中央12號文件精神,大力實施事業單位人才延攬計劃,進一步加大我縣引才力度,我縣決定面向全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球公開招聘,招聘對象為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崗位人數
計劃招聘283人。
四、招聘方式
采取考試、考核等方式進行招聘。
五、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或技能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六、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開招聘分系統分批次組織實施,招聘公告在海招網、定安縣人民政府網上發布。
(二)報名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資格審查
報名人員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提供相關材料進行審核。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考試、考核
本次招聘根據具體招聘崗位要求采取考試或考核的方式進行。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采取面試或直接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的方式進行。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之日起3天內申請復檢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六)考察
考察人選根據考試、體檢結果等情況等額確定。由用人單位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因考察人選經考察不符合要求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經研究,可在應聘同一崗位且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至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根據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等情況研究確定,在定安縣人民政府網上予以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新聘用的縣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縣最低服務年限為四年(含試用期),新聘用的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本縣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含試用期)。
七、紀律要求
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工作紀律,對其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等規定進行處理。
八、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報名、考試等相關事項根據招聘活動的具體安排,在海招網、定安縣人民政府網公告。
(二)本公告中未盡事宜,由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98-63830903。
定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