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衡南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決定向全縣公開選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調范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事業編)工作人員。
三、選調職位和名額
共選調工作人員6名。其中,縣紀委監委所屬廉政教育中心2名;縣委巡察機構所屬縣巡察信息中心4名。
具體崗位及要求詳見《衡南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四、選調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和其它條件;
5、近兩年年度考核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衡南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全額事業編)工作人員;
8、具備選調職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與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現有工作人員存在夫妻關系、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
(2)在各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尚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4)尚在最低服務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調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
五、選調程序及方法
(一)發布公告
在衡南黨政門戶網、衡南縣新聞網等網站發布公告,發布時間:2020年4月10日-16日。
(二)報名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4月20日- 4月23日(節假日除外)。
3.報名地點:縣紀委監委組織部(縣紀委監委北院辦公樓306室),電話0734-8550192。工作人員:王蕓 聯系電話:15886451541。
4.報名所需資料: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縣編辦開具的相關編制證明、報名登記表(雙面打印)各1份;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所有材料使用A4紙打(復)印,報名材料一律不退,自行留存底稿。
(三)資格審查
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包括年齡、學歷、身份、工作時間等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報名后資格復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于選調全過程。在選調過程中,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考試
本次選調采取筆試和面談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選調崗位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考試均采用百分制。
1.筆試。重點測試考生政策理論水平、文字綜合能力等,筆試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2.面談。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人選。重點測試報考者履職所必備的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計算機實操、解決實際問題等基本素質和能力。面談成績占綜合成績的50%。面談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將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根據排名按1:1的比例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有體檢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考察。體檢合格后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遞補。主要了解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情況,重點掌握其德才表現和工作業績。考察不合格者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組織決定。召開縣紀委常委會,根據綜合成績、考察、體檢情況,討論確定擬選調人選。
(八)公示。按規定在一定范圍內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九)試用和調入。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縣紀委常委會研究后予以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內,人事、組織、工資關系仍保留在原單位。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按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試用期內出現下列情況,視為不合格:1.身體出現重大疾病,影響日常工作的;2.發生違法違紀行為,被調查處理的;3.反映不好,能力不足,不能勝任工作的。
(十)服務期。選調人員服務期不少于三年。
六、組織實施
在市紀委組織部和縣公招辦的指導下,由縣紀委監委具體組織實施,縣委組織部、縣委巡察辦、縣人社局、縣委編辦全程參與。
監督電話:0734-8550132(縣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附件:1.《衡南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衡南縣紀委監委和縣委巡察機構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衡南縣紀委
衡 南 縣 監 委
2020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