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惠州學院招聘新機制聘用輔導員20人公告
來源:惠州學院
2020-04-10 08:17:42
惠州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新機制 聘用輔導員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惠州學院擬向社會公開招聘20名新機制聘用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基本要求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學生,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具備從事輔導員工作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強的學生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及互聯網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和學位,須本科起點且為國內公辦本科院校全日制學歷,國(境)外留學人員所獲國(境)外研究生學歷、學位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應屆畢業生(含國/境外)須于2020年7月前獲得學歷及學位認證書。
6.原則上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在高校從事輔導員工作兩年以上(不含實習)或在企業行業工作五年以上(不含實習)者,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1990年1月1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2周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大學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學校、二級學院(系)或班級主要學生干部一年以上,并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①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③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及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ㄒ唬┌l布招聘信息
通過惠州學院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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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聘人員登錄zp.hzu.edu.cn進行在線報名,按要求上傳個人證件掃描件:含身份證、本碩博學歷學位證(應屆生上傳就業推薦表)、黨員證明、學生干部證明、校級表彰證明材料等及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留學人員另須提供教育部學歷驗證報告)。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20年5月15日下午5:00止。
因個人或網絡原因,造成報名不成功的,責任由報名當事人承擔。
聯系電話:0752-2529130、0752-2529142
特別提示:
?。?)我校不收任何形式的報名費,請應聘者切勿上當受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視為無效報名:①不按規定填寫報名材料者;②內容填寫不真實者;③資料提交不齊全者。
?。ㄈ┵Y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學生處共同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學校將通過惠州學院網站人才招聘欄公布復審(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ㄋ模┵Y格復審
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攜帶相關材料于面試前一天至惠州學院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有:
1.《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研究生未畢業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本科畢業證、學位證)。
4.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背后寫上本人名字)。
6.由單位(學校)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7.由學校有關單位出具的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任職證明。
8.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認證信息原件。
9.具有輔導員工作經歷者須出具由學校學生處提供的證明(原件)。
10.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提交國(境)外學習證明、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學習成績單、學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報到現場提交查驗。對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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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和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知識、輔導員崗位知識、綜合素質測試等。
?。┐_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學校召開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會議,對聘用人員入圍名單進行審議,投票確定建議聘用人選。校長辦公會對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提交的建議聘用人選進行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考察、體檢
對擬聘用人員的考察主要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到畢業院?;蚬ぷ鲉挝粚嵉刈咴L等方式進行。經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擬聘用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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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學校人事處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受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輔導員為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后執行學校在編同職級人員同等的工資待遇。
五、有關說明
1.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惠州學院2020年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和所提供的簡歷、材料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今后不準許參加我校公開招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本次招聘是在學校紀委辦公室監督下(紀委辦公室電話:0752-2527273),由學校人事處和學生處共同負責招聘工作相關具體事宜。
3.錄用人員報到后,一律按輔導員身份安排崗位。
惠州學院
20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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