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郴州永興縣委辦公室所屬縣發展研究中心選聘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通知》(湘組發〔2015〕26號)《永興縣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意見》(永辦〔2020〕4號)等文件規定和工作需要,中共永興縣委辦公室縣發展研究中心擬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職位和職數
文字綜合崗位工作人員5名。
二、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具有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科級以下工作人員(不含科級及工勤人員)。
(二)選聘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具有較強的文字綜合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
3.大專及以上學歷,年齡男在40周歲以下(197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女35周歲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不得報考要求
1.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現單位工作未滿一年、在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試用期未滿的人員不得報考。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不得報考。
3.縣內教育系統所屬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報考。
三、公開選聘的原則和方法
公開選聘的原則和方法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試用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四、公開選聘的程序和時間安排
(一)公告。在永興縣政府門戶網站和內網上發布公開選聘公告。
(二)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時間定于 2020年4月10日至17日(上午8:00-12:00時 下午2:30-5:30時,不含周末休息日)。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含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有效期內臨時身份證、護照),學歷與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稱資格證書)、近期免冠同底一寸彩色照片4張、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介紹信和填寫《2020年縣發展研究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報名地點設在縣委辦二樓215室(縣發展研究中心,聯系電話:0735—5525806 )。
(三)資格審查。對報名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審查,重點查閱本人人事檔案,核實其編制性質、“三齡兩歷一身份”、是否存在違法違紀、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
2020年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憑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件到縣委辦發展研究中心領取準考證。
公開選聘計劃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得小于 1:3 ,報名后若達不到報考比例要求,由縣委辦室務會研究是否核減職位或降低開考比例開考。
(四)筆試。筆試時間初定于 2020 年4月25日(星期六)上午舉行(具體時間、地點以筆試準考證時間、地點為準)。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答卷,筆試科目為寫作,實行百分制計分。
(五)體檢。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選聘職位數1:1.5的比例(四舍五入計算)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未合格者不再安排遞補。
(六)考察。體檢合格者列入考察對象,由縣委辦安排人員組成考察組到考察人選所在單位進行考察了解。考察工作參照《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七)試用。根據筆試成績和考察情況,由縣委辦室務會會議按選聘職位數1:1的比例研究確定試用人員,按照服從組織安排、尊重個人意愿的原則進行崗位分配,并分配到縣委辦公室相關股室試用3個月(試用期間,其工資福利由原單位發放)。放棄試用或試用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八)研究審定。由縣委辦室務會會議研究審定。
(九)公示。公示期為 5 天。
(十)聘用。公示期滿后無異議的,由縣委辦按聘用程序、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其他事項及工作要求
(一)報考人員按照選聘要求報考,服從選聘工作統一組織和安排;如有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情形,取消選聘資格。
(二)參與選聘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選聘方案開展工作。
(三)邀請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紀委縣監委駐縣委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全程指導監督。
(四)以上工作經歷、任職時間、服務年限等計算時間均截止至2020年4月1日,按足年足月足日計算。
(五)未盡事宜,由縣委辦負責解釋。
舉報或投訴電話:0735- 5522506
咨詢電話:0735-5525806。
附件:1.2020年縣發展研究中心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2.縣發展研究中心2020年公開選聘工作人員計劃與崗位信息表
中共永興縣委辦公室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