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來源:呼和浩特市新城區人民政府
2020-03-25 08:58:30
新城區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促進就業,組織實施好困難群體就業工作,發揮好公益性崗位安置就業和服務基層的雙重作用,根據《呼和浩特市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辦法》(呼人社辦發〔2018〕271號)文件精神,經區政府同意,決定面向全市就業困難人員公開招募公益性崗位工作人員27人。同時針對就業困難人員從事疫情防控相關工作,可在疫情期間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臨時性崗位補貼。臨時性公益性崗位人員聘用由社區(行政村)填寫《疫情防控期間臨時性公益性崗位聘用人員審核表》(見附表),報保合少鎮、各街道辦事處勞動保障所審核、新城區勞動就業中心審定。
現將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 招聘原則
1、 堅持“公開 公平 競爭 擇優”的原則(注意:凡享受過社會保險補貼的不在此次招聘范圍)。
2、堅持統一組織、統一面試、統一錄用的原則開展招聘工作。
二、招聘對象
1、城鎮登記“4050”失業人員(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
2、持有《殘疾證》并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愿望的城鎮殘疾人;
3、經申報確認的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
4、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間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的城鎮失業人員;
5、在城鎮規劃區內,完全喪失土地且女滿40周歲、男滿50周歲的失地人員;
6、連續失業一年以上女滿35周歲、男滿45周歲,經公共就業服務機構提供職業介紹服務3次以上、非因本人原因仍未能就業的城鎮失業人員;
7、具有我市戶籍,畢業3年以上仍未就業的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和貧困家庭的高校畢業生;
三、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的公益性崗位為:勞動保障所及社區就業協理崗位25人,殘聯崗位1人,勞動監察協管崗位1人。臨時性公益性崗位沒有人數限制。
四、崗位待遇
1、崗位補貼參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執行。(2019年最低工資標準每月1760元)
2、聘用人員自聘用之日起由新城區勞動就業中心統一代扣代繳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
3、公益性崗位最高上崗年限為3年,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以延長至退休時間。
4、臨時性公益性崗位以疫情結束為限。
五、招聘程序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5日–2020年4月30日(各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2、報名方式及地點: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本人所在轄區街道(鎮)勞動保障所登記報名。
3、咨詢電話:0471—6218618
監督舉報電話:0471—6218184
新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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