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汕尾海豐縣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員3人公告
來源:海豐縣人民政府
2020-03-19 10:45:56
海豐縣委政法委公開招聘政府聘員公告
根據中共海豐縣委政法委員會、海豐縣法學會的實際工作需要,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聘員3名,負責政法輔助工作。現將相關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公開考試,擇優聘用。
(一)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二)實行公開招聘、規范程序、接受監督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海豐縣委政法委政府聘員3名。其中:政法委2名,法學會1名。
三、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法規。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政治素質好,保密觀念強,有事業心和責任感,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勤懇務實,踏實工作。
(三)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所聘崗位工作。
(四)具有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具有法律專業、行政管理專業、計算機網絡管理專業,同時熟悉計算機操作和文字寫作。
(五)身體健康,五官端正,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
(六)應屆畢業生參加報考的必須于2020年1月1日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等資格證書。其他報考人員必須于在報名前取得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等資格證書。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等違法行為的;
3、曾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因違紀、違法被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4、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5、本人或家庭成員、直系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6、下在接受組織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7、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勞動用工規定不能招聘的;
8、在各種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的;
9、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沒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人員;
10、需要回避的詳見《2020年海豐縣委政法委招聘政府聘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
11、其他不適合從事政法輔助工作情況的。
四、報考程序
本次招聘實行競爭性選拔考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政審、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報名要求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5日至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
2、報名地點:海豐縣委政法委政工辦(縣委大院一棟二樓1215室)。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并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4、報名材料: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照片4張,并填寫《報名表》《考生承諾書》(見附件,可自行下載填寫并打印)。
(二)考試
考試包括機試和面試,具體時間、地點請留意海豐縣政府信息網公告。
1、機考
本次機考主要測試電腦操作能力和公文寫作能力,測試內容主要為“Word”和“Excel”的實操應用和常用的公文寫作。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機考時間另行通知。
2、面試
根據機考成績,按報考聘員以1:3的比例,以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面試對象。若機考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名次并列的,一并參加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入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檢
面試結束后,考試總成績(機考成績x40%+面試成績x60%)以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排列確定參加體檢對象,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人員、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自理。若有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遞補。
(四)政審
體檢合格后,進入政審考察環節,政審考察標準參照公務員考察和政審有關要求執行。根據考察結果,確定聘用人選名單,在海豐縣人民政府網公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發現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聘用人選。
(五)公示
根據政審結果,由縣委政法委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在海豐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接受社會監督。
(六)聘用
擬聘用人員經公示沒有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3年,獲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含在合同期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聘用;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應在本單位服務一年以上,對聘用人員在本單位服務不滿一年的,縣委政法委不出具同意報考其他單位的證明和個人工作鑒定。
聘用人員違反有關管理規定的,將按有關規定對聘用人員辦理解除合同手續;合同期滿經考核合格的可以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續聘。解除勞動合同關系按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經費實行財政包干制(含五險一金),每月3000元,具體工資福利待遇按縣人社局會同縣財政局根據海豐縣社會經濟發展水平提出意見報縣政府確定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節日補貼的標準和發放方式按在編在崗財政供養人員的標準和發放方式執行,列入縣財政預算予以核撥。
六、紀律要求
(一)報名人員提供信息必須詳細、真實、準確,如發現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資格,并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二)報名人員不得有托人說情、打招呼等行為,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七、注意事項
(一)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和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二)報考者參加考試時,應攜帶“準考證”(另發)和身份證。
(三)報考人員須保持手機(報名表上手機號碼)暢通,機考、面試等有關事宜將以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未進入下一環節的不再另行通知)。
本次招聘未盡事宜由中共海豐縣委政法委員會、海豐縣法學會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660-6600141(海豐縣委政法委政工辦)
附件:
中共海豐縣委政法委員會
2020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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