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招聘教師16人簡章
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為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促進校院事業發展,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內人社辦發〔2019〕61號)等有關規定,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6名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是自治區黨委直接領導下培養黨的領導干部的學校,是黨委的重要部門,是培訓黨的領導干部的主渠道,是黨的思想理論建設的重要陣地,是哲學社會科學研究機構和重要智庫。系自治區直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全校(院)設哲學、經濟學、政治學、黨史黨建、公共管理、民族理論、法學、社會管理和文化等8個教研部,設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民族理論和民族政策、法學、內蒙古社會發展、內蒙古區情等5個全區性研究所。
近年來,學校認真貫徹中央和自治區黨委關于做好新時代黨校(行政學院)工作有關要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積極推進以教學為中心的各項改革,辦學規模不斷擴大,教育培訓和科研工作水平不斷提高,培養了一大批高素質黨政領導干部和理論人才,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應有貢獻。
二、招聘數量及崗位
公開招聘16名教師,其中國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5名,國內博士研究生8名,取得海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3名。
崗位及專業要求等詳見《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一)、(二)》(以下簡稱崗位表一、崗位表二)。
三、招聘人員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能夠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內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要求取得學歷學位雙證,學歷學位取得時間截止報名之日(2020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海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的學歷學位須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在報名截止之日前取得)。
5.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4年3月16日之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海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3月16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0年7月底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公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參公人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四、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1.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報名網址:www.impta.com。
2.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16日9:00--3月23日12:00。資格初審時間截止2020年3月26日17:00。
3.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須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相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4.應聘人員在填寫個人簡歷時,須完整填寫本人就讀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就讀學校和專業,所學專業必須嚴格按照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填寫);須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故意隱瞞工作經歷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承擔。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否則不予審查通過。應聘者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
5.應聘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或護照報名,且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6.應聘人員須對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7.應聘人員要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和崗位招聘條件,對照個人情況,選報符合自身條件的崗位進行報考。資格審查環節,工作人員將盡最大努力幫助應聘人員發現報名中出現的問題,避免造成應聘失敗。
(二)資格初審
⒈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在應聘人員報名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條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報名;對不符合條件的,嚴禁資格審核通過。對審查未通過的,將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及時退回應聘人員補充或說明。
2.應聘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應及時查詢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
3.報考崗位涉及的有關學歷、學位、學科、專業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內蒙古黨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4.本次招聘免收報考費。
五、招聘方式
根據具體崗位不同,分兩種方式招聘。
(一)報考崗位表一的人員(國內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需參加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報名成功的應聘人員登陸報名網站自行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2)打印筆試準考證及筆試具體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筆試內容為綜合基礎知識測試一科,主要測查考生的綜合素質和崗位所需工作能力。每一崗位用同一套筆試卷。閉卷作答、時間120分鐘。筆試滿分100分,按四舍五入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提供蒙漢兩種語言文字。其中,選擇漢文試卷的人員,須用漢文作答;選擇蒙古文試卷的人員,須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試卷用兩種或兩種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對不按規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4)開考比例(應聘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為4:1,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減少招聘人數或取消開考。調整后的崗位,報名結束后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5)應聘人員憑身份證(或護照)和準考證參加考試。
(6)筆試考試加分。對于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加2.5分。
(7)筆試結束后,根據實際確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公布。
2.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通知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公告。
(2)從筆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上的應聘人員中,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3:1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名單(末位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全部進入資格復審范圍)。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3:1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3)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請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公告。
(5)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有關證書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
3.面試
(1)考生需憑身份證(或護照)和《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凡未在開考前規定時間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現場打分,滿分100分,其中試講部分占面試成績的80%,答辯部分占面試成績的20%。試講時間為30分鐘;試講結束后進行答辯,由各組評委提出2個問題,應試者回答問題時間為10分鐘。面試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招聘崗位如出現應聘人員成績均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情況,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考試總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二)報考崗位表二的人員(國內博士研究生和取得海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不受開考比例限制,資格初審和資格復審均通過后,直接參加面試。
1.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通知提前7天在報名網站公告。
(2)資格復審重點審核應聘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是否符合應聘崗位相應資格條件。凡不符合應聘條件、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以及隱瞞重要信息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情節嚴重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3)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應聘人員,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請隨時關注報名網站公告。
(4)應聘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攜帶《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身份證(或護照)、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020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有關證書之前持加蓋院系和校教務處<研究生院、處>公章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聘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應聘的證明。取得海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面試
(1)考生需憑身份證(或護照)和《資格復審及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凡未在開考前規定時間報到的應聘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2)面試采取試講+答辯方式進行,現場打分,滿分100分,其中試講部分占面試成績的80%,答辯部分占面試成績的20%。試講時間為30分鐘;試講結束后進行答辯,由各組評委提出2個問題,應試者回答問題時間為10分鐘。面試須用漢語作答,對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3)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達到合格分數線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招聘崗位如出現應聘人員成績均低于合格分數線的情況,則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六、體檢和考察
按照每個崗位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和該崗位實際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范圍的人選。報考崗位表(一):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筆試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報考崗位表(二):同一崗位進入體檢考察范圍人員最后一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
⒈體檢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由內蒙古黨校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體檢工作在面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完成。
⒉應聘者體檢不合格或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的,取消聘用資格。
⒊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體檢中違反操作規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瀆職失職,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二)考察
⒈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進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報考資格條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工作表現、個人誠信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察材料。具體考察時間、方式等在體檢工作結束后通知,并于體檢工作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
⒉應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七、公示和聘用
⒈根據應聘人員的考試成績以及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同時,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問題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⒉2020年應屆畢業但未能在規定時間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應聘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取得海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在辦理聘用手續前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出具《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⒊應聘人員在本次公開招聘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前被其他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新聘用(列編招聘)且未滿試用期或在公務員考錄中被新錄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⒋按照有關規定,應聘人員從聘用之日起,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或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各環節出現缺額的,依次進行遞補,同一崗位遞補進行2次。
2.本次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及資料,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提醒應聘者謹防受騙造成損失。對于散播虛假信息擾亂招聘秩序者,將依據法律追究其責任。
3.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在公開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信息不實、條件不符、弄虛作假等影響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4.應聘人員在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有關規定處理,記入應聘人員誠信檔案。
5.未盡事宜將參照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本簡章由內蒙古黨校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詳見招聘教師崗位表
監督電話:0471—4631776
附件1.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一)
附件2.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二)
內蒙古黨校(行政學院)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