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寧遠縣人民法院招聘書記員公告
為滿足審判執行工作需要,充實審判輔助隊伍力量,根據工作需要,寧遠縣人民法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臨聘書記員4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養、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
3.具備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0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期間出生)。
5.熟悉計算機操作,并能速記;
6.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7.身體健康,五官端正;
8.聘用后,服從分配。
同等條件下,法律或計算機專業的畢業生或有法律工作經驗的優先聘用。
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辭退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得出結論的;
4.違反社會公德、職業道德,造成不良影響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有其他不適宜擔任書記員情形的。
三、臨聘書記員崗位職責
臨聘書記員是從事審判事務性工作的輔助人員,在法官指導下開展工作。主要職責包括:
1.負責庭前準備的事務性工作;
2.檢查開庭時訴訟參與人的出庭情況,宣布法庭紀律;
3.負責庭審記錄工作;
4.整理、裝訂、歸檔案卷材料;
5.完成法官交辦的其他事務性工作。
四、報名程序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日至5日。
2.報名地點:寧遠縣人民法院507辦公室
3.聯系人:歐主任,聯系電話18807460218、18153357706
4.提交資料:應聘人員攜帶身份證、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張。
五、考試內容、時間和地點
(1)筆試和技能考試
考試時間:2020年3月6日上午。
考試地點:本院706會議室
考試內容:筆試內容主要為基本法律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滿分為100分。技能考試主要考核計算機中文錄入,根據錄入情況進行計分。
(2)面試。
根據筆試和技能綜合成績排名,按照1:3比例進入面試。因面試人員放棄等造成面試人數空缺的,按綜合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如綜合成績相同,技能成績高者入圍。
面試時間:2020年3月9日。
面試地點:寧遠縣人民法院705會議室。
面試內容:主要測試履行崗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滿分為100分。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
(3)成績合成
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30%+技能考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筆試、技能考試、面試、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技能成績高者優先。
六、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人員確定。根據考生綜合總成績排名順序,按招聘計劃數1:1進入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安排將在寧遠法院網及寧遠縣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頭條號上予以公布。
(二)體檢標準。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執行。報考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結果公布3日內(含當日)對可以復檢的項目申請復檢。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三)凡未完成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人員,不能進入考察環節。出現體檢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技能成績高者入圍。
(四)體檢結束后,由寧遠縣人民法院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參照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考察對象進行全面考察。
(五)出現考察不合格或者棄權時,從報考人員中按綜合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技能成績高者優先,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七、聘用
經體檢、考核合格人員,實行勞務派遣管理。
(一)試用。新招聘的臨聘書記員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內考核不合格的不簽訂勞動合同。
(二)簽訂勞動合同。應聘者在試用期滿考查合格后,由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八、待遇
(一)福利待遇。與法院臨聘書記員待遇相同。
(二)其他待遇。工作期間因公受傷、致殘的,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聘用期間經單位同意,可以參加行政、事業等單位的招聘考試,被錄用的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因聘用人員違反勞動合同規定,用人單位可按規定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九、紀律與監督
為確保此次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透明, 縣紀委監委派駐人民法院紀檢組將全程監督本次招聘工作。對違反公開考試招聘紀律、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
特此公告。
寧遠縣人民法院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