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定向培養鄉村教師6350人計劃工作通知
來源:江西教育網
2020-02-16 11:39:42
關于做好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有關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省直管縣(市)教育局,贛江新區社會發展局,有關高等院校:
為貫徹落實《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贛發〔2018〕19號)和《江西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江西省教師教育振興行動計劃(2018—2022年)〉的通知》(贛教發〔2019〕4號)精神,大力實施“定向培養鄉村教師計劃”,吸引優秀青年到基層從教,為鄉村學校培養“一專多能”的本土化教師,經研究,現就做好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工作
加強鄉村教師隊伍建設是當前我省教師隊伍建設改革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各地要深入學習貫徹落實全國全省教育大會精神和省委十四屆七次全會精神,將定向培養鄉村教師作為促進基礎教育發展的重要舉措抓實、抓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教育、編制、發改委、財政、人社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領導小組,分工負責,統籌安排,保障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工作順利實施。切實吸引優秀的中學畢業生就讀師范專業,培養“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本土化”鄉村教師,為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提供師資保障。
二、突出定向培養計劃實施重點
1.著力破解鄉村教師性別結構性矛盾。對一些農村艱苦邊遠學校崗位,要鼓勵應屆初中畢業生積極報考。定向培養招收小學教師男、女生比例原則上均不得低于40%、幼兒園教師男、女生比例原則上均不得低于20%。如計劃未能完成再作適當調整,逐步優化鄉村教師性別結構。
2.逐步緩解鄉村教師學科結構性矛盾。當前,鄉村教師仍然是我省整個教師隊伍建設的薄弱環節和短板,特別是鄉村學校普遍存在教師學科結構不盡合理,音樂、體育、美術、英語、信息技術等學科教師配備不齊。因此,各地在定向培養計劃中要加大對緊缺學科教師的培養力度,傾斜安排培養計劃,優化教師學科結構。
3.加大力度培養鄉村幼兒園教師。根據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教基〔2017〕3號)和省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要求,各地可根據事業發展需要制定幼兒園教師培養規劃,落實省教育廳等四部門下發的《關于加強全省公辦幼兒園教職工管理的指導意見》(贛教發〔2018〕10號),逐步擴大鄉村幼兒園教師培養規模。
4.適當培養特殊教育學校教師。按照教育部等七部門《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2017-2020年)》(教基〔2017〕6號)要求,落實特殊教育學校開展正常教學和管理工作所需編制,配足配齊教職工,2020年繼續由豫章師范學院面向全省開展鄉村特殊教育師范生定向培養。
5.鼓勵培養校園足球教師。落實《教育部等6部門關于加快發展青少年校園足球的實施意見》(教體藝〔2015〕6號)精神,鼓勵各地定向培養一批校園足球教師。
三、落實培養計劃和就業保障
1.申報培養計劃。參照我省鄉村教師自然減員率,省教育廳編制了《2020年全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指導計劃》(見附件1),請各設區市教育局將本市指導計劃分解到所轄縣(市、區),各縣(市、區)根據指導計劃申報當地定向需求計劃,由設區市教育局匯總,加蓋公章后于3月15日前報省教育廳師資處(同時報送電子稿)。各地定向培養指導計劃完成情況納入2020年度江西省高質量發展考核評價“教育發展”考評指標。
2.確保有編有崗。定向師范畢業生必須安排在鄉鎮(不含縣城,特殊教育除外)及以下中小學(幼兒園)任教、特教師范畢業生安排在縣特殊教育學校任教。要突出重點,優先考慮村小、教學點緊缺學科崗位。各地要用自然減員編制指標或采取先進后出的辦法安排定向編制計劃,確保已簽協議并順利畢業的定向師范畢業生有編有崗。
3.落實定向就業。各設區市要根據全省統一制定的《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見附件3),明確需求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招生院校和學生三方的權利和義務、解除協議、違約處理、定向就業鄉村學校、報名條件等內容。《協議書》的簽字和蓋章等工作由招生院校牽頭會同需求縣(市、區)教育局統一辦理。《協議書》要一式三份,由需求縣(市、區)教育局、培養院校和師范定向生個人分存。每年10月中旬,各培養院校要將當年定向師范畢業生花名冊和就業情況分別報送相關設區市教育局和省教育廳師資處備案。
四、嚴格按照程序規范操作
1.生源條件。鄉村教師定向培養的生源條件為參加2020年中考的初中應屆畢業生;熱愛祖國,熱愛教師職業,品行良好,遵紀守法,志愿從事鄉村教育事業;身體健康,按《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體檢合格。報考師范定向類的考生必須是需求縣(市、區)戶籍的生源。具體報考資格認定,各地可根據當地實際制定。
2.填報志愿。考生要按各設區市公布的師范定向招生計劃和定向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前后,各市、縣(區)教育部門和各培養院校要加大宣傳力度,深入宣傳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政策規定,讓廣大考生和家長知曉政策。
3.錄取程序。中考對報名定向培養的考生單獨設立考場,由設區市統一組織評卷。錄取工作由省、市、縣中招辦共同組織。設區市負責對上線考生建立紙質檔案。分設區市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報省中招委認定后公布。為保證生源質量,培養院校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共同對已填報志愿的定向生進行面試。對擬錄取考生的資格要進行聯審,并向社會公示。招生學校攜已審核和公示無異議的擬錄取名單到省教育考試院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4.簽訂協議。招生院校要嚴格執行并落實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指導計劃。錄取工作結束,招生院校要將定向師范生的錄取通知書、已經縣(市、區)教育局和培養院校簽字蓋章的《協議書》(一式三份)一并寄送已錄取的定向生。定向生本人及其監護人在協議書簽字后,錄取通知書生效。考生在簽訂《協議書》時如未滿18周歲,須由考生及其法定監護人共同簽訂《協議書》。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未簽訂《協議書》的,視為自動放棄定向培養錄取資格。
5.入學復查。承擔定向培養任務的院校要認真做好師范定向生入校后的復查工作,要將復查合格的錄取名單送市、縣(區)教育、人事部門和省教育廳師資處備案,作為學生畢業后定向就業的依據。
五、加強招生和培養過程的監管
1.主動公開政策。各市、縣(區)教育局以及各招生院校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加大政策宣傳,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計劃公開、錄取信息公開。要讓廣大考生和考生家長都了解定向培養鄉村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重要意義、相關政策和報名錄取程序,讓更多的優秀中學畢業生踴躍報名參加鄉村教師定向培養。
2.強化監督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招生院校要各司其職,密切合作,加強對招生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考生報名后,各地要成立由招生考試管理機構為主,有關部門參加的資格審查組,對考生的報名、錄取資格進行審查。已錄取的定向生,招生院校和需求縣(市、區)教育局要進行公示,確保招生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發現弄虛作假的,要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并依法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和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3.實行“一專多能”培養。深化教師教育課程改革,加強師范生教育實踐。培養院校要按照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小學教師“一專多能”綜合培養課程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贛教師字〔2015〕37號)和《江西省教師教育(專科)課程標準(試行)》(第一輯)要求,結合鄉村學校實際,不斷推進實踐導向的培養模式改革,認真組織教育教學,確保培養質量。培養院校要針對當前農村村小、教學點教師普遍存在的一人教多門課程的現象,突出教師教育的實踐性,重視師德養成教育,強化師范生“三字一話”基本功訓練,著力培養“厚基礎、寬口徑、高素質、強能力”的“一專多能” 的師范生,使培養的教師畢業即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省教育廳將加大對定向培養鄉村教師的質量跟蹤和過程督查。
省教育廳師資處聯系人:熊東海,電話:0791-86765180,電子郵箱:702480176@qq.com,郵編330038,地址:南昌市紅角洲贛江南大道2888號。
附件:點擊下載附件1-3
1.2020年江西省定向培養鄉村教師指導計劃
2.2020年定向培養鄉村教師崗位需求計劃匯總表
3.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
江西省教育廳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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