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泉州惠安縣赴高校專項招聘教師20人公告
來源:惠安縣教育局
2020-02-03 09:18:55
2020年惠安縣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進一步引進優秀師資和教育人才,滿足教育事業發展要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20〕1號),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惠安縣教育局決定組織赴省(內)外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制定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計劃招聘中學教師20人,具體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詳見《2020年惠安縣赴高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
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或國外學歷(位)報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可登陸中國留學網(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20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報考人員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20年2月3日,其中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供。
(三)招聘對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4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齡放寬至不超過40周歲(即1979年2月3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三、招聘方式及報名
(一)網上預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2月3日至2月12日。
2.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惠安縣專項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并將該《報名登記表》及個人簡歷上交至惠安縣教育局人事股304室(地址:惠安縣螺城鎮瑞安街)或發送到本次招聘專用郵箱:hjrs87394096@163.com進行預報名。郵件發送完畢后,考生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攜帶打印后的《報名登記表》及相關證明材料到高校現場報名點進行認證報名。
聯系人:郭老師、張老師。
聯系電話:0595-87394096、0595-87387040。
3.報考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報名,完整、如實地填寫《惠安縣專項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其中,個人簡歷應從高中(中專)階段填寫起,按照高中(中專)階段、大學階段、工作階段的順序分階段填寫至今。對因信息填寫不完整而影響資格判斷的,將不予通過現場報名。
(二)現場報名
1.福建師范大學考點
(1)報名時間:2020年2月19日上午8:30—9:30。
(2)報名地點:福建師范大學(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2.江西贛南師范學院考點(招聘計劃數=需求數-福建師范大學考點招聘數,招聘計劃數將于2020年2月21日前發布于“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網站公告”)
(1)報名時間:2020年2月24日上午8:30—9:30。
(2)報名地點:江西贛南師范學院(具體教室另行通知)
(三)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惠安縣專項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成績單,但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
4.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5.已就業人員應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同意辭職或解除聘用(勞動)合同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6.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四)報考資格審查
根據招聘條件與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合格者確定為面試對象,由惠安縣教育局通知考生參加面試。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聘用階段的復核結果為準。
(五)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報名時須認真閱讀招聘崗位所應具備的條件及要求,確認符合擬報崗位條件后方可報名。
2.報考人員所填寫的聯系方式應完整且準確無誤,因聯系方式有誤而影響招聘考試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負責。
3.所提供的材料應真實,如有弄虛作假的情況一經查實,將取消報考資格;已聘用者,將解除聘用合同。
四、考試
擬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應達到1:3方可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縣教育局商縣人社局研究后報市人社局同意方可開考。
考試采取片段教學和現場問答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對象的專業知識、教學能力等。面試考核時間為報名當天。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片段教學占70%、現場問答占30%),面試合格線為70分。
考官由7人及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面試成績需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方可確定為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成績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五、簽約、體檢與考察
(一)簽約
根據崗位招聘人數,在成績合格線以上的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擬簽約對象,由報考人員本人與惠安縣教育局當場簽訂就業協議。報考人員未簽訂協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并在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遞補。報考人員面試成績相同的,則另外加試一場。簽約雙方另簽訂附加條款,明確協議簽訂后招聘方將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組織簽訂協議人員進行體檢和考核。已簽訂招聘協議的人員,若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
2.體檢標準。體檢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2018年修訂)》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報考人員,可在接到體檢結論的7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棄權的,可按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女性報考者因懷孕需申請延期體檢的,應提供懷孕的醫學證明并與招聘單位約定延緩體檢的最長期限。
(三)考察
采取查閱檔案、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驗證、違法違紀、信用情況調查等方式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惠安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涉及選崗的崗位先由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用人學校(選崗后的任教學段應服從用人學校安排)。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選崗。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與擬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轉正;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有關考務信息將通過泉州市教育局網站、泉州市人社局網站、“惠安縣人民政府(官網)-網站公告”欄目進行發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留意。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二)擬聘用人員實行為期五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內不允許通過調動方式調離所在學校或單位。
(三)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本次考試紀律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有關規定執行。本次考試回避規定按照《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的通知》(人社部規〔2019〕1號)有關規定執行。本次招聘工作由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安縣教育局和惠安縣委編辦共同組織,同時接受紀委監委機關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95-87382129。
(四)對報考人員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公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察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惠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惠安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惠安縣教育局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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