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武隆區鄉鎮事業單位招聘2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20-01-06 10:58:22
武隆區2020年第一季度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和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武隆區優秀村(社區)干部、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武隆區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本次面向武隆區優秀村(社區)干部、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符合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一覽表》);
5.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6.年齡要求40周歲及以下,計算截止時間為報名前一日;
7.面向村(社區)干部招聘的崗位:截至報名前一日,擔任武隆區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滿3年及以上;擔任武隆區專職干部滿6年及以上。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兩類職務的任職時間可以合并計算;若曾任上述職務1年及以上,中間有間斷,后又擔任上述職務的,可以合并計算任職年限。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8.面向高校貧困生招聘的崗位:截至報名前一日,具有武隆區戶籍,經區扶貧辦認定的農村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含已脫貧和未脫貧的人口)或經區民政部門認定的城鄉低保人口或經區就業部門認定的城鎮零就業人口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包括考生本身戶籍在武隆區,但因高考升學將戶籍遷至高校的人員)。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曾經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近5年內受過警告以上(不含警告)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任職期間本村(社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并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的;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專職干部但因各種原因長期不在崗工作的;機關(事業單位)下派(選派)到村(社區)任職的;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2020年1月17日(9:00-12:00;14:00-17:30)
(三)報名地點: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310室。
(四)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詳見附件4。
本次現場資格審查必須本人到現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委托資格審查。未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
(五)《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參加公開招聘的人員于報名之時現場領取準考證。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初定于2020年1月18日,具體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未按時參加的視為自動放棄。
1.筆試。筆試開考比例須達到1:3,未達到規定比例的取消招聘。筆試考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方式進行,分值為100分。筆試成績及面試等相關信息,請于2020年1月23日9:00時后登錄“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l.cq.gov.cn)”查詢。
2.面試。本次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考生面試成績在60分以下的,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或90分以上的,考官組應寫出書面說明,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面試時間及地點以面試通知書為準,不按時參加者視為自動棄權。
3.考試考核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體檢人選根據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武隆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與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sbj.cq.gov.cn/)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一)確定崗位。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確定聘用鄉鎮單位,招聘單位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相關待遇按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
(二)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需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以上,未達到服務年限的,不得向區外交流調動、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本簡章由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名和政策咨詢電話:023-77825998、023-77722036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
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附件:
1.武隆區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和高校貧困畢業生公開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
2.武隆區面向優秀村(社區)干部中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3.武隆區面向高校貧困畢業生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4.現場資格審查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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