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屯昌縣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8人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夯實打贏脫貧攻堅戰的人才基礎,推動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規〔2016〕3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海南省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9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瓊辦發〔2018〕15號)和《關于深化基層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瓊人社發〔2018〕29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核招聘、擇優錄取的辦法,選拔一批優秀“大學生村官”充實到各鎮事業單位,為建設海南自由貿易試驗區(港)和綠色生態富足共享新屯昌提供堅強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招聘工作的領導,成立屯昌縣2019年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本次招聘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招聘的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委組織部,辦公室主任由周讓欽同志兼任,辦公室人員從縣委組織部、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單位抽調。
三、招聘名額
考核招聘8名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具體招聘名額和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
四、招聘對象
本次考核招聘的對象為在屯昌縣服務的2013年和2015年選聘的“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且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續聘在屯昌縣在崗服務的人員。
五、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紀行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四)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續聘年限不含在內);
(五)服從崗位調劑,同時承諾繼續在我縣鄉鎮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期間不得調動、借調;
(六)本次考核招聘不限專業。
(七)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及資格要求。
(八)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1.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3.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4.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等文件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5.違反有關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6.失信被執行人;
7.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人員;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六、招聘程序
(一)下發通知。
縣委組織部將考核招聘通知印發全縣各“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用人單位。
(二)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由縣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2.報名地點:屯昌縣屯城鎮昌盛三路180號新縣委辦公樓四樓423室中共屯昌縣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
3.資格審查:根據招聘職位表中所列條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屯昌縣2019年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
(2)身份證(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畢業證書;
(3)近期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5張;
(4)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打印帶有二維碼標示的電子注冊備案表。
(5)考核不設定開考比例,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均可參加考核。
報名期間,以上所需材料提供不全者,一律不接受報名。報名者應如實填報,提供有關信息和材料,須對所提供信息資料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者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4.資格審查貫穿于考核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在考核招聘任何階段(包括試用期)發現應聘人員與招聘資格條件不符、弄虛作假或違反回避制度的,一律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三)組織考核。
考核采取隨機面談的方式進行,主要對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職業道德、業務能力等方面進行考核,重點考核應聘者適應崗位的能力。面試成績采用100分制,面試成績達到60分及以上方可聘用。
面試時間、地點:由縣委組織部另行通知。
應聘人員持身份證、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達指定考場,準時參加面試。逾期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考核結束后,根據應聘人員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1.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現行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統一組織進行體檢。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復查,復查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未按時參加統一組織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2.考察。由領導小組抽調相關單位人員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是否需要實行回避原則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報名材料進行復審。
3.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資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招聘名額,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從考核成績在60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的,需提交本人簽名(摁手印)的自愿放棄申明書,明確應聘崗位、放棄原因等。
(五)公示。
根據考核、體檢和考察結果,按有關程序確定擬聘用人員,報領導小組批準后,在屯昌縣人民政府網予以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報縣政府審批后,按有關程序辦理相關手續。對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領導小組辦公室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舉報。為維護報考人員權益,舉報人須實名舉報。
(六)聘用。
應聘人員一經聘用,即簽訂聘用合同,聘用人員與工作單位簽訂為期5年的聘用合同,其中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員工資按我縣全額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標準執行。
七、紀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6號)、《人事考試工作人員紀律規定》、《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瓊人社發〔2018〕516號)、《關于嚴肅招聘紀律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瓊人社發〔2013〕138號)、《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暫行規定》(瓊人社發〔2013〕18號)等規定的紀律和要求執行。
(二)參與招聘的工作人員,如涉及與本人有回避關系或者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主動回避。
(三)招聘工作應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主動接受社會、媒體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參加考察的人員要公道正派,不隱瞞或歪曲事實真相;應聘人員不得弄虛作假,不得作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資格;已經受聘的,一經查實,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組織或紀律處分。
八、工作經費
本次考核招聘所需工作經費由縣委組織部從本年度預算中解決,不向應聘人員收取費用,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九、有關問題說明
本實施方案由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有關事宜可向縣委組織部咨詢。
咨詢電話:0898-67813552(縣委組織部人才工作室)
附件:
2019年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019年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項目人員考核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