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招聘7人公告
來源:云浮市司法局
2019-12-06 14:42:24
關于公開選聘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的公告
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保障政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根據《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推行法律顧問制度和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制度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廣東省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guī)定》《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工作規(guī)則》等文件精神,云浮市人民政府決定公開選聘政府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人數、聘任期限與服務時間
現面向社會公開選聘7名法學專家、律師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共聘7名,聘任期限為5年,法律服務合同一年一簽。
二、選聘條件
選聘人員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忠于憲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二)高等院校及科研機構的法學專家學者可參加選聘。專家學者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在所從事的法學教學、法學研究、法律實踐等領域具有一定影響和經驗;
(三)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具有3年以上律師執(zhí)業(yè)經驗,專業(yè)能力較強,且在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處分,具有政府機關或部門法制機構、司法機關等其他法制工作經驗者可優(yōu)先考慮;
(四)律師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應當在近3年內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xié)會的行業(yè)處分,且符合政府采購供應商相關規(guī)定;
(五)具有履行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職責的能力和條件。
三、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職責
(一)為重大行政決策、重要工作等提供法律意見;
(二)為政府立法和制定、審查規(guī)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見;
(三)代理政府或者政府部門行政復議、訴訟、仲裁、執(zhí)行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四)參與重大項目的洽談,協(xié)助草擬、修改、審查重要的法律文書;
(五)審查以政府或者政府部門為一方當事人的重大合同;
(六)參與處理涉及法律事務的重大突發(fā)性、群體性事件;
(七)需要政府法律顧問參與的其他法律事務。
四、報名事宜
(一)報名時間
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6日。
(二)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1.報名方式。報名材料可現場提交或郵寄至云浮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科,也可將相關資料掃描發(fā)送至電子郵箱sfjgwk@126.com。
2.聯系方式。地址:云浮市云城區(qū)河濱東路113號云浮市司法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科。聯系人:康桃、劉賢能,聯系電話:0766-8818661。
(三)報名材料
1.《云浮市人民政府選聘法律顧問報名表》原件一式兩份。
2.律師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律師資格證或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律師執(zhí)業(yè)證書、所在律師事務所《執(zhí)業(yè)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各一份;專家學者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職稱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
3.撰寫2000字以內的自薦材料一式兩份,內容包括基本情況介紹、業(yè)務能力優(yōu)勢以及為政府提供法律服務的基本設想。
4.專家學者、律師近三年的工作情況一式兩份(包括律師和律師事務所擔任政府、企事單位、人民團體等的法律顧問情況;專家學者所從事的法律教學、法學研究、法學實踐的成果成績,包括公開發(fā)表的學術文章、專著和其他研究成果等)。
五、聘任程序
(一)資格審查。依據選聘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初步篩選。根據候選人的專長領域、學術水平和專業(yè)影響力程度等情況,對候選人員進行初步篩選,形成擬選聘的初步人選名單。
(三)研究審核。由聘任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領導小組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素質、法律業(yè)務水平、任職能力等情況進行綜合研究,提出擬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人員名單并征詢有關單位意見。
(四)審定公示。將擬擔任市政府法律顧問人員名單送市政府審定,審定后通過云浮市人民政府、云浮市司法局政府門戶網站等平臺向社會公示。
(五)簽約聘任。簽訂《云浮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聘用合同》并頒發(fā)聘書。
云浮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6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