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舟山市人民政府-市人力社保局
2019-12-03 10:04:59
2019年下半年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2019年46號)
因工作需要,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經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下屬事業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4名工作人員。
一、單位簡介
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執法大隊船隊為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直屬的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形式為全額撥款,主要職責是為政府海洋與漁業行政執法提供船艇保障。
二、招聘計劃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熱愛船上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吃苦耐勞,有獻身海監、漁政事業的精神;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4、戶籍不限;
5、目前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在報名前需取得相應資格;
6、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國內高校同等學歷、學位;
7、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2013]2號)第四條規定四類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有《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8、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9、如舟山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須在面試前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市縣(區)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報考的,還須出具同級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10、相關資歷的時間計算截止至2019年12月2日,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四、信息發布平臺:
1、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zsrls.zhoushan.gov.cn)。
2、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行政執法局)網站(http://zsoaf.zhoushan.gov.cn)。
五、報名辦法和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可采用現場報名或電子郵件報名的方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6日—12月17日(共兩天),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612會議室。(舟山市臨城街道金島路9號田螺峙商務大廈),咨詢電話:0580-2826001。
3、攜帶材料:
①身份證原件與復印件;
②學歷、學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③《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1);
④崗位所需相關證書、證明原件與復印件;
⑤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與復印件;
⑥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
⑦本市機關事業單位人員須提供《同意報考證明書》(附件2)。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考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電子郵件報名:報名人員下載并且填妥《舟山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粘貼本人近照),并將報考崗位所需的所有報考材料(材料要求與現場報名攜帶材料相同,并須掃描成JPG格式圖片)及電子版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一并發送至郵箱290019419@qq.com,報名截止日期為2019年12月17日下午17:00。通過電子郵件報名的考生須在考試前按照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指定的時間和地點交驗現場報名所需的報考材料原件接受資格審查,否則不予參加考試。證件(證明)不全的,不得參加考試。具體信息另行通知。資格審查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計劃數的3倍,如達不到規定比例,取消招聘計劃。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過程中,發現提供虛假材料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六、考試
考試形式為筆試、專業技能測試和面試。
筆試主要測評與報考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筆試結束后,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6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面試(專業技能測試)對象人數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專業技能測試采用船舶實際操作或模擬操作進行,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主要測評崗位所要求的專業能力、管理能力等適崗性基本素質,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入下一環節。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30%,專業技能測試40%,面試成績30%合成為總成績。
考試工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在前。
體檢按照人社部、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的,將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和考察工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組織實施。
八、公示及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者,按崗位確定擬聘用人選,并在舟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海洋行政執法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舟山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審核表》,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擬聘用對象公示后,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對象公示后,均不再遞補。
九、其他事項
(一)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人社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處理。
(二)本公告未盡事宜,由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80-2826001,監督電話:0580-2826269。
舟山市海洋與漁業局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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