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武隆區教育事業單位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招聘90人簡章
來源: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2019-12-23 13:43:23
武隆區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促進我區教育事業發展,改善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2020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本次公開招聘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寧缺勿濫,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計劃
本次共招聘90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詳見《重慶市武隆區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以下簡稱《一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及范圍
(一)招聘條件
1.符合《一覽表》中的各項規定要求;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3.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未受過任何處分;
4.身體健康,符合事業單位聘用體檢標準;
5.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3年及以上,在武隆區教育系統服務5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6.年齡30周歲及以下(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28日);
(二)招聘范圍
凡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以下人員不屬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我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大學畢業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研究生不能憑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的人員,其學歷(學位)須在報名前獲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
四、專業審核事項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3,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第二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但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五、招聘程序及辦法
按照“自愿報名、公開競爭、擇優聘用”的原則,采取資格審查、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評應聘者的適崗能力,主要考核應聘者的職業道德、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一)報名方式
報考人員持相關資料到指定地點現場報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招聘時間如有調整,將提前在上述高校就業信息網上公布,請及時關注。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
2019年12月2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3:00至16:30在重慶師范大學(大學城)招生就業指導中心。
(三)報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詳見附件4。
(四)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嚴格按照《簡章》規定條件審查報考人員應聘條件,凡資格審查合格者均進入考試考核環節。考試考核具體時間及地點在報名及審查當天另行通知。
各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將于報名完成匯總統計后在現場張貼公布。
(五)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分為專業科目測試和面試兩部分,分值各為100分。
1.筆試。報名人數超過1:10的崗位須先參加筆試,筆試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教育類)》,分值為100分,考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按照1:5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確定進入專業科目測試名單,報名人數不足1:10的直接進入專業科目測試。
2.專業科目測試。體育考生除外的其他專業根據應聘學科,按相應層次現場說課、講課,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專業知識和處理教材、駕馭課堂的能力。體育藝術類考生須自備報考崗位專業技能測試的所需用品。
3.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重點考察考生職業道德和思想品德素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個性特長等。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具體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辦法》(渝人社發〔2016〕281號)執行。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單項未達到60分者為不合格。面試考官對考生專業科目測試成績或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備案。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科目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尾數四舍五入,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若考試考核總成績低于75分或單項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確定為擬簽約人員。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待考核環節結束以后在考點予以公布。
(六)簽約
按報考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簽約人選,同一崗位簽約人選最后一名考試考核總成績并列時,依次按學歷、專業測試成績、學校必修課程總成績平均分(均保留一位小數,下同)從高到低確定。若仍相同,則加試結構化面試,以加試成績高優先。簽約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工作小組通知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若經確認自動放棄簽約而出現的缺額,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報考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則按報考志愿及考試考核總成績(考試考核需合格)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校必修課程總成績平均分從高到低確定)。未按時參加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
(七)體檢
簽約人員由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若經確認自動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而出現的缺額,由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崗位報考情況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則按報考志愿及考試考核總成績(考試考核需合格)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考試考核總成績相同,依次按學歷、專業科目測試成績、學校必修課程總成績平均分從高到低確定),同一崗位層次的招聘學科只遞補一次。
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如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參加體檢者,作為單方違約處理。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
(八)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組織主管部門及用人單位,對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學習(工作)表現和其提供的基本情況,以及有無需要實行崗位任職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做出考察結論。同時,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查。
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考察及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九)報到
已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人員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持高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等相關材料原件到武隆區教委組織人事科報到。2020年7月31日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的,解除協議,取消聘用資格。
(十)公示
對擬聘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畢業時間、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事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的規定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待遇按照重慶市有關規定執行。公開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未就業的武隆籍公費師范生按照《重慶市關于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生就業的實施辦法》(渝教人〔2010〕79號)執行。
七、相關約定
擬聘人員除履行《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外,還應信守下列約定:
1.自愿在招聘單位服務3周年及以上,在武隆區教育系統服務5周年及以上;未達到規定服務年限的,不得交流調動,并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公費師范生的服務期按照(國辦發〔2018〕75號)執行;
2.擬聘用人員在到崗前有違紀違法行為和其他不符合公開招聘條件的情況發生,將被取消錄用資格。
3.職教緊缺教師崗位人員在招聘后一年內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解除聘用。
八、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本簡章由重慶市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武隆區教育委員會解釋。
咨詢電話:023-77720032、023-77722036、18996796071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該郵箱不接受簡歷):2522912065@qq.com。
附件:
1.重慶市武隆區赴高校面向2020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崗位條件一覽表
2.重慶市武隆區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登記表
3.《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8月修訂版)
4.報名所需材料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