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招聘2人公告
來源:廈門人才網
2019-12-20 16:23:59
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
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因工作需要,擬向社會公開招聘非在編雇用人員。現將有關招錄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錄崗位及人數
本次擬招聘的非在編雇用人員共2人:
(一)汽車駕駛員崗位1名:主要擔負公務車駕駛及業務等輔助類崗位工作。
(二)工勤崗位1名:主要負責漁業安全平臺夜班(21:00至次日7:30)值守,接聽廈門海域“968195”海上漁船遇險呼救熱線,接收漁船電臺呼叫信息,保證廣大漁民同胞的遇險呼救使用,通過平臺向漁民播放氣象信息等。
二、招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履行漁港漁船編外用工義務,安心工作;身體健康且能勝任崗位工作.
2、汽車駕駛員崗位持有汽車駕駛B1證及以上,至少有一年以上的實際駕駛經驗,駕駛技術嫻熟,中專及以上學歷。
工勤崗位需具備通信專業基本知識,能夠簡單操作計算機,普通話標準(會閩南話優先)。大專及以上學歷。
3、年齡在21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4、身心健康,體貌端莊,左右眼裸視力或矯正視力均在對數視力表5.0以上,五官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無色盲,無明顯生理缺陷及特征。其它體檢項目參照國家規定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項目和標準執行。
5、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人員,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不符合本崗位招錄條件。
6、公車改革分流領取補償金人員,不符合駕駛員崗位招錄條件。
三、用工形式
招聘人員實行派遣制,統一與派遣公司(廈門市高新人才服務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四、工資福利待遇
駕駛員崗位按市財政核定的非在編雇用人員輔助崗位工資標準待遇執行5.4萬/年總經費包干制,錄用后簽訂勞動合同。
工勤崗位按市市財政核定的非在編雇用人員工勤崗位工資標準待遇執行4.2萬/年總經費包干制,錄用后簽訂勞動合同。
錄用人員的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勞動合同。
五、招錄程序
1、報名及資格審查(12月19日至12月25日)。本次招聘采取郵件(郵箱:xmygjdj@163.com
)形式報名,報名時須詳細填寫報名表(見附件)一式一份(需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并附個人自薦材料(500字以內),同時需提供材料: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及技能證書等相關材料。
2、面試:報名人員通過初步資格審查后,進入面試。用人單位將通過電話通知有關具體事項。面試前將進行詳細資格審查,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一經發現,取消資格。參加面試人員需攜帶資料: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及技能證書等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其他報名人員不再回復。
3、體檢:體檢費用自理,具體時間地點電話通知。
4、政審及辦理錄用手續。
咨詢電話:0592-2085981(廈門市漁港漁船管理處辦公室)
工作地點:福建省廈門市大學路15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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