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臨夏州州直機關事業單位公益崗位招聘315人公告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臨夏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關于做好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方案》(臨州府發〔2019〕3號)和《關于印發<臨夏州公益性崗位管理規定>的通知》(臨州人社發〔2017〕290號)精神,結合州直單位機構改革情況及需求,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經州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州直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
一、崗位數量
州直開發公益性崗位315個,其中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崗位不少于60%。
二、安置對象及條件
公益性崗位安置具有臨夏州戶籍,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就業困難人員,主要包括:
1、有勞動能力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
2、城鎮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
4、夫妻雙方失業或一戶家庭中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失業,無其他穩定經濟來源的人員;
5、離異、喪偶者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贍養老人,沒有穩定經濟來源的人員;
6、城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
7、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困難殘疾人員;
8、失業的退伍轉業軍人、現役軍人配偶、烈屬;
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轉為城鎮戶口的就業困難人員;
10、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我州建檔立卡戶貧困人員。
三、崗位期限及工資和社保補貼標準
公益性崗位從業人員聘用期限一般為三年,聘用協議的簽訂方式為一年一簽。協議期滿后,經用人單位和被聘用人員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簽聘用協議。對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年齡。公益性崗位聘用協議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公益性崗位人員的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用人單位應為公益性崗位人員辦理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用人單位對公益性崗位人員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按照《甘肅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文件精神享受社會保險補貼。
現公布州直各單位招聘崗位信息(見附件一),請相關就業困難人員攜帶各自證明材料:1、有勞動能力的城鎮零就業家庭人員(戶籍所在社區零就業家庭證明); 2、城鎮失業人員中的“4050”人員(失業證明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登記失業1年以上的人員(低保證); 4、夫妻雙方失業或一戶家庭中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失業,無其他穩定經濟來源的人員(失業證明); 5、離異、喪偶者撫養未成年子女或贍養老人,沒有穩定經濟來源的人員(離婚、喪偶、撫養子女、贍養老人及失業證明); 6、城鄉就業困難的高校畢業生(普通高校畢業證、擇業證原件復印件); 7、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困難殘疾人員(殘疾證); 8、失業的退伍轉業軍人、現役軍人配偶、烈屬(退伍證、自主擇業證等);9、因失去土地等原因轉為城鎮戶口的就業困難人員(失地農民相應證明);10、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就業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我州建檔立卡戶貧困人員(縣市扶貧部門出具證明)于11月29日前到相應單位面試,并填寫《臨夏州公益性崗位人員資格審核表》(附件二)。
咨詢電話:0930-6229237 聯系人:馬亞男
附件:一、2019年州直機關事業單位公益性崗位一覽表.xls
臨夏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