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海南大學招聘教師13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學校面向境內外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共計13名。
一、招聘原則
1.堅持工作需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選拔的原則。
3.堅持高標準、嚴要求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信息表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應聘者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熱愛祖國,遵守憲法和法律。
(3)熱愛教學科研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委培、定向或在職人員,須征得原單位同意。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2)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3)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紀違規且處理期限未滿的。
(4)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于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5)失信被執行人。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二)崗位條件
1.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并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且第一學歷為通過普通高考錄取的普通全日制四年制及以上本科并獲得學士學位。
同時舞蹈與音樂崗位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須畢業于“音樂與舞蹈學”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B”~“A+”的院校、國家級科研院所、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境外院校;體育崗位要求本科和研究生均須畢業于“體育學”第四輪學科評估結果為“B”~“A+”的院校、國家級科研院所、或具有教育部認證的境外院校。
2.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境外取得學位須提供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
3.年齡要求: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體育崗位如取得運動健將級及以上稱號可放寬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須符合崗位信息表的崗位專業(方向)和其他要求。
四、崗位待遇
1.本次招聘的崗位均為事業編制專業技術崗位。
2.享受事業單位按照國家和省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的具體程序和時間
(一)報名
1.報名方式及要求
報名時間: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2月29日(以報名郵箱收到報名郵件的時間為準)
報名郵箱:rscgkzp@hainanu.edu.cn
咨詢電話:0898-66271136
報名要求:
(1)每位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學校可取消同時報考多個崗位的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
(2)應聘人員須如實、準確填寫下列報名表單,并采用普通附件方式在報名有效期限內發送至報名郵箱:
①《海南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報名表》(附件1);
②《海南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報名信息表》(附件2)。
(3)報名郵件主題、附件表單的文件名均須按“應聘崗位+姓名+畢業院校+所學專業”的格式命名。
(4)未按以上要求報名、報名表單不全、格式不規范的郵件,均可視為無效報名郵件。
2.其他注意事項
(1)郵件發送成功后會有報名郵箱的自動回復,未收到自動回復者,建議來電確認。
(2)報名有效期限內同一應聘人員發送多封郵件的,將默認只有最后一封表單齊全的郵件有效。
(3)請應聘人員對照公告自行核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要求;核查報名表單是否填寫準確無誤、信息完整;郵件是否發送成功、表單齊全,避免因郵件發送失敗、報名表單缺失或信息錯漏等情況造成報名無效或資格審查不通過。
(4)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全過程,對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條件等違反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將取消其應聘、考試、擬聘或聘用資格。
(5)在招聘考試過程中如出現違規違紀行為,我校將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的相關規定處理,請提前閱知。
(6)招聘考試各環節均須憑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場。
(二)資格審查初審
由資格審查小組在紀檢部門監督下根據應聘人員報名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初審,并將審查結果報領導小組審定。確定的筆試人員名單將于2020年3月中下旬在海南大學的人才招聘網
(www.hainanu.edu.cn/rencai)上公布,同時發布筆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每個崗位經初審符合條件應聘人數與該崗位擬招聘人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未達到3∶1則相應遞減招聘人數。
(三)筆試
筆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3月下旬,考試時長3小時
(具體以筆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準)
筆試科目:專業理論和高校教師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內容:主要考核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基礎理論和知識,以及高校專任教師崗位相關的政策法規、基礎知識、方法技能、道德規范與綜合素質等
筆試方式:閉卷
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由招聘領導小組依實際情況確定合格分數線,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在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專業技能測試人數與各崗位擬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測試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選確定。筆試結果將于考后三個工作日內在學校的人才招聘網上公布,同時發布測試、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
(四)資格審查復審與心理測評
資格復審時間:擬定于2020年3月下旬
資格復審地點:海南大學海甸校區行政辦公樓413
心理測評時間:擬定于2020年3月下旬
心理測評地點:待定
(具體以筆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準)
具體要求與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來校筆試時須攜帶復審所需相應原件與復印件材料,入圍測試后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審查復審(復審后各項證件、證書原件當場退還)。
2.測試人選須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進行心理測評。
3.學校可取消以下應聘人員的測試、面試資格:
(1)未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復審或未按要求進行心理測評;
(2)未能提供復審要求的原件與復印件,或材料不全、不清晰;
(3)復審材料信息與報名表單信息不一致;
(4)復審材料存在其他不符合崗位要求的情況。
4.資格審查復審材料清單及其要求:
(1)經本人簽名承諾的《海南大學2019年公開招聘緊缺專業教師報名表》。(原件提交)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查看,復印件提交;正反面復印在同一面上)
(3)應聘體育崗位,須提供崗位要求的運動員證書、或體育舞蹈獲獎證書。(原件查看,復印件提交)
(4)本科及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境外學歷須同時附上教育部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畢業的應屆生須同時附上應屆畢業證明材料,應屆證明可以由學校或學院研究生管理部門開具,或提供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查看,復印件提交)
(5)本、碩學歷學位證書和應屆畢業證明如未顯示本人完全符合崗位“專業(方向)要求”,須提供符合相應專業方向的有效證明,如教務或研究生管理部門蓋章的成績單,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等。(原件查看,復印件提交)
(6)其他有必要提供的佐證材料。
(7)須提交的紙質材料按以上順序用訂書釘左側裝訂成冊,材料一經提交,考后均不退回。
(五)專業技能測試與面試
1.專業技能測試
測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
(具體以測試、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準)
測試內容:主要考核招聘崗位相關的專業技能
測試方式:現場表演、相應方向/項目的技能測試等
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4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測試成績在測試當天當場公布,測試合格則確定為面試人選。
2.面試
面試時間:擬定于2020年3月下旬或4月上旬
(具體以測試、面試有關事項的通知為準)
面試內容:主要考核適應招聘崗位要求的綜合素質
面試方式:試講+答辯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70分,按30%折算計入綜合成績。面試成績在面試當天當場公布。
(六)考察、體檢
在面試合格的人選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各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如出現多人綜合成績相同的情況,則以面試成績作為第二排名依據、測試成績作為第三排名依據。由學校組織對考察人選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同時通知進行體檢。體檢由學校統一安排,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標準執行。考察、體檢不合格者,取消擬聘人選資格。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可自收到體檢結果之日起3天內向招聘單位(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應另外選擇同級別醫療機構進行,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時應當有紀檢監察人員監督。
(七)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及考察、體檢結果,按有關程序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在海南大學人才招聘網公示7天。
公示結果無異議或經調查不存在問題后,學校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花名冊》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由學校通知辦理報到相關手續,并將《海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存入本人檔案。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學校可按規定取消聘用。
(八)遞補說明
招聘過程中,若出現測試人選因不按要求進行資格復審與心理測評或資格復審不通過、考察人選因考察或體檢不通過、考試各環節入圍人選因個人原因放棄資格的情況,空缺的名額,可從本次招聘報考同一崗位且考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規定的成績排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按規定程序進入招聘的后續環節,最后報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核準。
(九)考試差旅支持
1.學校可按財務規定標準據實報銷外省測試人選來校測試的境內往返車船交通費、不超過2天住宿費(于面試后一周內提交相關正規票據)。
2.外省筆試人員可保留來校筆試的差旅票據,如最終錄用,可于正式報到后按財務規定標準據實報銷來校考試的境內往返車船交通費、不超過2天的住宿費(于報到后一周內提交相關正規票據)。
3.如乘坐飛機,根據行程單參照同程可報銷的車船票價限額報銷。
附件:
海南大學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