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河源東源縣城管執法局協管員招聘8人公告
來源:東源縣人民政府
2019-11-20 09:34:50
東源縣城管執法局招聘協管員公告
為切實加強我縣城市管理工作人員隊伍建設,經東源縣人民政府批準,東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8名城市管理協管員(以下簡稱“協管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與體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
河源市戶籍,30周歲以下,具有高中(含中專、中技)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性別男性,身體健康,體形端正,無紋身,身高1.65米以上,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溝通能力。
(三)符合招聘對象是因公犧牲公安民警和在職公安民警的兒子、公安院校畢業生、部隊退伍軍人、持有B1、E駕駛證的優先聘用。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為協管人員: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公安機關管理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城市管理輔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5日到2019年11月29日。
2.報名地點:東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二樓辦公室。
3、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4、聯系電話:0762-8339010
5、報名手續:有意者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學歷畢業證(退伍軍人需攜帶退伍證)的原件和復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2張和填寫《東源縣城市管理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一份。
(二)資格審查
縣城管執法局根據崗位資格條件和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報名現場資格審查,審查合格,發放《準考證》(電話通知領取準考證),若審查中發現報考者所交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
(三)考試時間和地點
1、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體能測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四)筆試和體能測試
1、筆試。縣城管執法局委托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筆試考試工作。筆試方式和筆試內容:采取閉卷方式進行,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2位。符合招聘條件第三點招聘者,通過筆試后優先進入體能測試。
2、體能測試。依筆試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的擬聘人數的1:3確定體能測試對象(含符合招聘條件第三點招聘者),人數達不到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測試標準參照公安機關體能測試標準執行。
(五)體檢、政審。
1、體檢。根據筆試和體能測試綜合成績排名,按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綜合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體檢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實施。體檢費用由考生個人自理。
2、政審。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考察人選,由東源縣城管執法局按有關規定進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政審合格后,符合招聘條件第三點的人員超過招聘人數的,符合招聘條件第三點的人員按綜合排名的前8名優先聘用。如符合招聘條件第三點的人員不足8名,不足人數,其他社會人員按綜合排名進行聘用。
(六)公示與聘用。
1、經體檢、政審合格后的人員在城管局公告欄告示3天,如有舉報待核實后進行聘用。
2、聘用。經筆試、體能測試、體檢、政審合格的人員作為待聘人員。試用期為二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本次招聘城市管理協管員的工資按東源縣政府購買服務工資待遇執行,五險由單位繳交,其中個人繳交部分從工資中扣繳。
本通告由東源縣城管執法局負責解釋。
東源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201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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