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重慶南岸區事業單位招聘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3人公告
來源:南岸人民政府
2019-11-19 14:40:20
南岸區面向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經主管部門審核、市人力社保局核準,現面向在南岸區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本次面向在南岸區服務期滿大學生村官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名,詳見附件1。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國家規定的該崗位所需的必要條件;
6.符合招聘崗位條件,且自愿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未滿服務年限人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的,須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二)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2020年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在2019年11月22日上午09:30—11:30,下午14:00—17:00到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3樓1304室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
(二)準考證領取。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核發準考證,于2019年12月5日到南岸區茶園廣福大道12號南岸區行政服務中心B區1號樓13樓1304室領取準考證,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試考核。
五、考試
考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筆試及面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為《綜合基礎知識》。
(二)專業科目筆試(分值100分)
專業科目為《管理基礎知識》。
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采取閉卷筆試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9年12月7日上午08:30—10:00《綜合基礎知識》
2019年12月7日上午10:30—12:00《管理基礎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三)面試(分值100分)
筆試成績合格線為120分,未達到筆試成績合格線不得進入面試環節。凡考生有一科缺考,取消面試資格。面試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最后結果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招聘單位應寫出書面報告,說明理由,并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市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方式
考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30%+專業科目測試成績×30%+面試成績×40%。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人選按照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保留小數點后2位有效數字)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國家對體檢政策有新規定或進行調整的,從其規定。
體檢在具有資質的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員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考生必須按照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無正當理由未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因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不予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日常學習工作情況、身份狀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要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因考察、資格復審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以及考察以后出現的崗位缺額,不予遞補。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單位及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各主管部門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流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提出流動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九、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一經查實系偽造的,視為品行不端及不誠信行為并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予以備案,從本招聘公告發布之日起5年內應聘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時受到不利影響。
十、簡章解釋
本招聘簡章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023-629866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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