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內蒙古呼和浩特事業單位招聘379人簡章
2019年內蒙古呼和浩特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379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1月11日-11月23日之間,具體時間見公告,筆試時間為2019年12月7日,筆試內容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歡迎加公考通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復習教材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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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總體方案》,現將本次招聘工作的有關事宜公布如下:
一、公開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招聘379名工作人員。詳情請閱讀《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以下簡稱《招聘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一)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則上具有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5)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11日(含)以后出生);招聘博士研究生、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資格)的人員以及招聘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年齡可適當放寬,具體以《招聘崗位表》為準;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報考教師崗位的,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8)具備擬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本次公開招聘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服務期滿(最低服務滿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這三類人員以下統稱“項目人員”);確定一定比例的崗位定向招聘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
“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是指:自治區黨委組織部牽頭組織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嘎查村任職工作;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社區民生工作志愿服務計劃、面向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選拔儲備高校畢業生計劃;自治區教育廳牽頭組織的農村牧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自治區團委牽頭組織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
“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是指: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牽頭組織的,招募貧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和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充實到城鎮社區、蘇木(鄉鎮),主要從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勞動關系協調及社區管理與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大學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并在2019年11月11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蒙漢語兼通人員”是指:會說會寫并熟練運用蒙古語言文字和漢語言文字的人員。
“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是指:在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高中階段以蒙古語授課為主,且高考時使用蒙古語文試題答卷,錄取為區內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民族班、少數民族預科班和錄取為區外普通高等學校蒙古語授課專業的畢業生。
對于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要求報考者須為2019年12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或在2019年11月11日前已退役的大學生士兵(含2019年應屆畢業的大學生退役士兵)。
凡是到2019年11月11日,已被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或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列入編制)人員的“項目人員”,不能再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的崗位,只能報考其他崗位。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
(4)2020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研究生;
(5)呼和浩特市地區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師不得報考教師崗位;
(6)報考到崗位后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的人員。
(四)全日制專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讀期間參與的社會實踐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
(五)2019年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取得時間和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的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其他條件的取得時間如《招聘崗位表》無特殊說明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11日。
三、報名與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一律在互聯網上進行,分兩次進行。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人員先期報名,報考普通崗位的人員后期報名。
報名網站: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人員參加第一次報名。報名時間: 2019年11月11日9時-11月14日17時。
報考普通崗位的人員參加第二次報名。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0日9時-11月23日17時。
為避免網絡擁堵,請報考人員盡可能提早報名。
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本簡章和《招聘崗位表》,及時查閱教育部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頒布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核實本人所學專業是否屬于參考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仔細鑒別個人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條件并提前準備相應的佐證材料。
報考人員須在規定的時間用居民身份證或護照報名,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詳見《招聘崗位表》)。報名時,報考人員應當簽署《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否則不接受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詳細、準確、如實地填寫《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并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在填寫個人簡歷時,報考人員需完整填寫本人就讀高中、中專、大學專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學習經歷(填寫上學起止年月,所讀學校、院系、專業);需完整填寫工作經歷(填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單位,所從事的主要工作);其他需報考人員填寫的內容,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崗位條件確定。否則,招聘單位可不予審查通過。在反復核對所填每一項信息均準確無誤后點擊提交(特別提醒報考人員:姓名和身份證號提交后將無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資格審查通過后也將無法修改)。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填報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填報虛假信息或隱瞞重要信息情節嚴重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并納入報考人員誠信檔案。
網上報名后,系統會自動分配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確認是否成功提交個人信息、下載打印準考證和查詢成績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務必牢記;報名與參加筆試、面試所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須對網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負責,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實、不準確、不完整而影響報名、考試或聘用的,責任自負。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提供的個人聯系方式要在整個招聘過程、特別是在資格復審期間保持暢通,以便于重要事項的通知。
(二)報考資格的初審
報考資格的初審工作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而未通過審查的人員,應及時在資格審核欄中簡要說明理由;對填報信息不全或有疑問的,應及時退回報考人員補充或說明。
資格初審時間: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11月11日9時-11月15日17時。
報考普通崗位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11月20日9時-11月24日17時。
報考人員對《招聘崗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其他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查閱《招聘崗位表》公布的咨詢電話。
(三)報名結果的確認
1.報考人員在網上成功提交報名信息后及時登陸報名網站查詢自己的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的,不能再改報其他崗位。初審通過者(含2018年、2019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免費人員,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應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完成繳費即報名成功。未進行繳費者視為報名不成功。
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蒙漢語兼通人員(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繳費截止時間:2019年11月11日9時-11月16日24時。
報考普通崗位繳費截止時間:2019年11月20日9時-11月25日24時。
在截止時間前未完成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繳費后請在報名網站自行下載并打印《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以備資格復審。
2.考試收費有關事宜,按照自治區現行有關規定執行。2019年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免收報考費;2018年畢業的高校畢業生減半收取。2018年、2019年畢業的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報名表》1份、《減免考務費申請表》2份,于2019年12月9日到12月20日到招聘單位進行審核確認(也可委托他人代辦)。
3.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免收報考費。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須持《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原件和復印件,并提供《報名登記表》、準考證,于2019年12月9日到12月20日到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地址:奈倫國際B座14樓1405房間,聯系電話:0471-3697650)進行審核確認。
呼和浩特地區低保家庭報考人員請登陸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下載打印《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并逐級審核。
4.符合減免條件的報考人員,應先通過指定的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其減免費用后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在規定日期內通過網上銀行退到報考人員繳納費用的銀行卡里。對于筆試缺考的人員,不再退費。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考試及聘用資格。
(四)同一崗位招聘計劃數與實際報考人數比例應達到1︰4方可開考。第一次報名時間截止后,除條件艱苦的旗縣區、蘇木鄉鎮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外,其他繳費人數達不到1:4開考比例的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書面申請轉為普通崗位參加第二次報名(其他條件不變,第一次已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保留報名和交費資格),否則將取消或調整該崗位招聘計劃,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及時將調整后的《招聘崗位表》在報名網站上公布。報考未達到開考比例崗位并已完成繳費的報考人員,由呼和浩特市人事培訓考試中心通過網上銀行自動將報考費退到報考人員的銀行卡里。
根據報名情況,對于招聘單位急需的高層次、急需緊缺專業人才,條件艱苦的旗縣區、蘇木鄉鎮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書面申請,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
(五)報考人員務必于2019年12月4日9時至12月6日17時登錄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
(一)筆試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報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應用能力》、《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兩科,每科滿分150分。報考各級教育行政系統所屬事業單位非教師崗位及各級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科目為《綜合素質測評》,滿分100分,該科目成績即為筆試成績。
《綜合應用能力》測查報考人員綜合運用教育學、心理學等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中小學教育教學問題的潛力。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測查與中小學教師職業密切相關的基本素質和能力。
《綜合素質測評》測查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具備的知識水平和基本能力。
以上考試科目均不指定參考書目。
其中報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計算方法為:
筆試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1.5×50%+《職業能力傾向測試成績》÷1.5×50%。
(二)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提供蒙漢兩種文字試卷。選擇蒙古文試卷(部分內容加注漢文)的考生必須用蒙古文作答,選擇漢文試卷的考生必須用漢文作答;報考蒙漢語兼通(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的考生,筆試必須選用蒙古文試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科試卷只能用一種文字答卷,對同一科試卷出現兩種及以上文字的或不按規定語言、文字答題的按零分處理。
報考者自行選擇試卷和答卷語種,并在網上點擊確認。試卷及答卷語種一經選定,不予變更。
(三)筆試成績政策加分: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統一要求,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報考人員在加權后的筆試成績上加2.5分。
(四)筆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
筆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政策加分。
(五)筆試時間:
報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的,筆試時間為:
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
上午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上午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
兩科目筆試試卷為合訂本,考試時間分別計算。兩科目考試之間不休息。上午10:00監考人員回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答題卡,《職業能力傾向測驗》考試結束;《綜合應用能力》考試繼續進行至12:00考試結束。
報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所屬事業單位非教師崗位或報考各級衛生健康委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筆試時間為:
2019年12月7日(星期六)
下午14:30--17:00 綜合素質測評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六)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劃定及成績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五、資格復審
(一)進入資格復審范圍人員的確定
資格復審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從筆試總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上的報考人員中,按每個崗位招聘計劃數與進入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其中降低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達不到1:3面試開考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因筆試總成績出現并列而超過1∶3比例的,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須攜帶的證件、證明,相關規定要求等詳細內容,請關注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發布的有關公告。
(二)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須根據資格復審通知,攜帶相關材料在規定日期內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并領取《面試通知單》,未經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且未在規定時間結束前參加資格復審的,取消面試資格。
2.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時須提交以下材料:
(1)《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
(2)本人居民身份證(護照)、畢業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3)報考人員屬于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屬于企業職工并簽有勞動合同的,須提交本人所在企業同意報考的證明。
(4)報考定向招聘“項目人員”崗位,屬于“高校畢業生服務基層項目”、“基層公益性崗位服務人員”崗位的人員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起始日期)、考核合格的證明;屬于“大學生退役士兵”的,須提供《退出現役證》原件及復印件。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報考人員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所填報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不符合報考條件,弄虛作假,因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隱瞞2020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讀大學生或研究生,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公務員,政法機關定向招錄培養公務員錄取后在讀以及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呼和浩特市地區公辦學校、幼兒園正式教師報考教師崗位等的,一律取消面試資格。
4.對資格復審后出現缺額的崗位,按照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電話通知遞補的報考人員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及遞補后達不到1∶3面試開考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員。
六、面試
(一)面試由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制定面試實施方案,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組織實施。為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內黨發〔2018〕18號),旗縣區教師招聘面試工作由旗縣區教育局組織實施。自行組織確有困難的招聘單位的面試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二)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現場答辯、說課、試講、操作能力測試、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凡采取兩種以上方式進行的,其面試成績加權計算方法,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面試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必須當場向參加面試人員公布。面試環節一般不再進行專業科目筆試。
(三)報考蒙古語授課高校畢業生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蒙古語回答。
報考蒙漢語兼通崗位的人員,面試必須用漢語回答。
報考其他崗位的人員,面試可以用蒙古語回答,也可以用漢語回答(須在資格復審時向工作人員說明并在面試通知書上注明),但只能選用一種語言回答,不能混用。報考人員用蒙古語答題的試場,必須配備兩名蒙古語翻譯人員。
面試時對不按規定語言回答的按零分處理。
(四)面試采取說課、試講、操作能力測試、技能測試等方式考察專業能力水平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可設置面試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采用其他方式面試的,須對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且無法計算面試平均成績的崗位設定面試合格分數線。
對面試時實際到場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計劃數比例為1︰1及以下的崗位,該崗位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須達到其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成績,方可進入下一環節;無法計算平均成績計算的,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需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報考人員未達到所在考場(同一試題、同一考官組)實際參加面試人員平均成績或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不得計算考試總成績,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六)面試合格分數線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設定,并在面試公告中公布。報考人員對面試合格分數線存在異議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七)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八)考試工作結束后,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加權計算參加面試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
七、考試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50%+面試成績×50%
按照每個崗位報考人員(面試成績低于面試合格分數線或低于面試平均成績的人員除外)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和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人選。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上公布。
同一崗位招聘計劃內最后一名報考人員考試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以筆試總成績高低排序,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通過加試成績高低排序(加試形式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根據實際確定),等額確定進入體檢和考核范圍。
八、體檢和考核
(一)體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體檢醫院由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指定。體檢項目或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進行。
體檢結果按照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無正當理由不按時參加體檢、體檢不合格、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復檢申請,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應盡快安排考生復檢。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用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或現實表現、個人誠信、報考資格條件的真實性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形成書面考核材料,按管理權限分別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報考人員考核不合格,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黨組(黨委)研究確定,取消其聘用資格。被考核對象棄權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遞補。
被考核人員應在20日內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人事檔案及相關材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九、公示和聘用
(一)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舉報,期限為7日。監督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按相應程序進行遞補;對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確定聘用的工作人員,按管理權限,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或旗縣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下發的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通知辦理有關聘用手續。
(1)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2)2019年應屆畢業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報考者在本次招聘通知下發前,因參加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考錄或其他事業單位編制內公開招聘和引進人才,且被其他機關(參公單位)錄用(以錄用主管機關下發錄用文件為準)、事業單位列編聘用的(以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下聘用文件為準);聘用通知下發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并已到錄取院校報到注冊的擬聘用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3)對與事業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或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尚在合同期內的擬聘用人員,如原所在單位不同意與其解除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依次遞補。
(二)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因試用期(含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不合格被取消聘用的,所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紀律和監督
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在本次招聘工作中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一、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為強化報考人員的誠信意識,杜絕考試替考、舞弊等違紀行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報考人員在考試報名前須簽訂《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承諾書》,并建立報考人員考試誠信檔案。
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階段發現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相應資格。對違反規定的已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十二、其他
(一)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復習范圍和考試參考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公開招聘無關。
(二)公開招聘工作期間有關成績公布、信息發布等事宜,將在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hhpta.org.cn)公布,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網站查詢。
(三)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
詳見附件4。
本簡章由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呼和浩特市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
附件2.《呼和浩特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審批表》
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試考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