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貴州湄潭縣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體育專業人員隊伍建設,選拔有實戰經驗的優秀高水平教練員,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等規定,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8名。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招聘程序、公開招聘結果“三公開”制度。按照發布招聘公告、現場報名、資格審查、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8名,具體職位見《湄潭縣2019年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附件1)。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9年及以前畢業的專科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職位條件見《湄潭縣2019年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職位表》(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具有正確的政治立場、政治態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應聘崗位工作,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5.具有勝任應聘崗位需要的相關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
6.年齡在18周歲以上(2001年11月28日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3年11月29日以后出生)。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和學位人員、或者具有職位對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8年11月28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當日。
7.身體健康,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資格和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6年度以來被貴州省內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招錄的在任公務員、或新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人員。
3.截止2019年9月1日“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未滿的。
4.截止2019年11月28日仍在讀的全日制非2019屆畢業生或服現役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8.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9.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它資格條件資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0.經人民法院認定為失信被執行人的或經有關政府行政主管部門認定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人員;
11.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8日--29日9:00—17:30
2.報名地點: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聯系電話:0851—24227336
3.報名注意事項
一是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和《職位表》要求的資格條件,仔細對照各項要求確認本人是否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并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個人不符合資格條件的職位不能報考,否則責任自負。
二是報考人員如因學歷、年齡及其它應具備條件等不符合《簡章》要求,或者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在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等各環節審查時發現,均直接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或聘用資格;《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公開招聘資格。
三是報考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湄潭縣2019年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附件2),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每位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有關證件與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筆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報考人員一旦報名,須遵守《簡章》各項規定,并確保在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報名至聘用審批)隨時保持通信暢通,如因電話停機或長時間關機等原因導致無法聯系,視為自動放棄。
招聘職位報考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須達3:1的開考比例。開考比例按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的,計入開考比例。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材料:
1.《報名表》填寫打印件一份。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同時提供本人簽名的學信網站打印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一份。
3.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資料原件及復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5.機關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資格。
現場報名工作人員根據本《簡章》要求,報名時當場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資格審查人員在考生填寫的《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若報考人員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無考生通過資格審查的,該職位取消。若因資格審查不嚴或失誤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考試環節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根據黔價費〔2010〕55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每人100元繳納報名費。報考人員一旦繳費,因本人原因被取消資格或自動放棄的,不予退還報名費。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進入體能測評。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終,請考生務必按照《簡章》及職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隨時取消其聘用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準考證發放
招考辦核發考生準考證,具體領取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試
考試分為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和筆試三部分,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下一環節,其中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60%,筆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考試總成績按100分計算,即“考試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實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一)體能測評
體能測評由招考辦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和國家公務員局頒布的《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48號)的規定執行(見附件3),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體能測評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考生必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體能測評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或未參加體能測評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二)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由招考辦負責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1.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專業技能測試。
2.專業技能測試形式和內容
采用現場測試,測試內容見附件4。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未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三)筆試
1.筆試人員確定
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筆試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人數不足的以實際人數為準)確定參加筆試對象。如遇進入筆試人員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員共同進入筆試環節。如有放棄筆試環節的,按該職位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最多順延兩個名次(如順延的第一個名次成績出現并列的,只遞補第一個名次;如順延的第二個名次成績出現并列,一同進入筆試)。實際參加筆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比例僅為1:1的,其筆試成績需達到實考考生筆試平均分的80%及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環節。
2.筆試形式及內容
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內容主要為與教育訓練相關的公共基礎知識,卷面分為100分。
3.筆試時間、地點
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須持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將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itan.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六、體檢
專業技能測試、筆試結束后,根據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體檢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報考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專業技能測試成績也相同,即重新組織專業技能測試,以重新組織的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工作由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體檢須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規定執行。
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考生自行體檢的無效。
放棄體檢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之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招考單位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招聘單位還要進一步確認考生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同時須通過教育部學歷證書網站對考生學歷證書進行核實驗證,網址:http://www.chsi.com.cn。
在考察中發現不符合招聘要求資格條件的,視為考察不合格,取消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八、公示
經體能測評、專業技能測試、筆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湄潭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meitan.gov.cn)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由紀檢監察部門會同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調查。查實有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九、聘用審批
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湄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管理權限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十、紀律監督
整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縣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監督。
十一、本《簡章》由湄潭縣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簡章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如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事業單位招聘領導小組裁決。
咨詢電話:0851-24227336
監督電話: 0851-24221467
附件:
湄潭縣公開招聘體育專業技術人員領導小組
2019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