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茂名高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技術人員招聘126人公告
來源:茂名市人民政府
2019-11-07 16:21:25
2019年廣東省高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現場(華南地區衛生健康人才交流會暨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招聘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為充實醫療隊伍,優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結構,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經研究決定,2019年廣東省高州市醫療衛生事業單位現場(華南地區衛生健康人才交流會暨第22屆全國醫藥衛生行業人才招聘會)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126名(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并享受相應待遇)。本次招聘對象為2019年及以前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名額
具體職位、專業及人數見附件1,專業分類見附件3.
二、應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擁護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醫療衛生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從事醫務工作所必須具備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能承受24小時輪班制工作。
5.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均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學歷,2019年應屆畢業生包括報名時仍在有效期內的暫緩就業畢業生。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如有專業方向注明的,必須與專業方向一致。
6.年齡除崗位特別說明外,其他統一要求18-35周歲,具有高級職稱的放寬到40周歲,計算截止日期為2019年11月16日。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2.曾因超生被有關單位依照《廣東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作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作出之日起未滿五年的。
3.近兩年內在廣東省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或違背承諾行為的。
4.高州市內衛健系統在編人員或曾在市內衛健系統工作于2015年1月以后辭職、辭退的原在編人員。
5.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核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的時間和地點
時間:2019年11月16日9:00-12:00;
地點: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展館15.1展廳(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閱江中路382號)。
四、報名辦法及要求
(一)應聘人員每人限報一個職位(詳見附件1);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現場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詳見附件2),按規定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報名登記表、學習成績單、身份證、非應屆畢業生的暫緩就業協議、獲獎證書、所在院校的就業推薦表等)的原件和復印件,按通知要求到招聘地點進行資料驗核。招聘工作小組人員審核后將原件退回應聘者,符合初審的應聘者留下上述材料復印件各1份。
(三)招聘工作小組根據預報名和專業招錄名額的情況,職位符合條件報名人數超過招聘人數3倍的,按學歷、成績(或績點)、初步面試綜合測試等條件進行篩選,按報考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對象。
(四)面試時間、地點、內容:
面試時間:2019年11月16日下午13:30-18:00。
面試地點:廣州市內(具體地點電話通知)。
面試內容:報考崗位專業知識。
請應聘者保持電話暢通,以便通知。
五、現場招聘辦法
采用面試+考核的形式。應聘者參加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高州市衛生健康局組織的面試。面試結束后,按招聘人數由面試成績高至低依次等額確定簽約人選;如末位成績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簽約人選;如面試主評委給分仍然相同的,則抽簽確定簽約人選。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列為簽約對象。入圍簽約人員需要簽訂有關協議書(2019年畢業的帶備就業協議書),現場決定聘用。簽約者屬于2019年及以前畢業的,經體檢和考察合格,辦理聘用手續。
六、其他事項
被聘用人員必須按規定的時間提交相關材料和報到(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保持電話暢通),否則視作自愿放棄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服務未滿五年不得申請調動或辭職。
七、組織管理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高州市衛生健康局成立現場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工作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辦公室設在高州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負責現場招聘的具體事宜。
八、本公告解釋權在招聘單位,不盡之處,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聯系電話:0668-6662847(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0668-6662562(高州市衛生健康局人事股)。
高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高州市衛生健康局
2019年11月4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