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紹興市上虞區醫療衛生單位招聘畢業生115人公告
來源:上虞區人民政府網站
2019-10-30 15:13:44
紹興市上虞區醫療衛生單位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2020屆畢業生公告
為滿足我區醫療衛生單位人才需求,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衛技人員。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事業單位衛技人員115名,其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44名,本科學歷70名, 大專學歷1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及條件詳見《紹興市上虞區醫療衛生單位赴溫州醫科大學公開招聘崗位表》。
二、招聘范圍和資格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2.院校招聘范圍:
紹興市上虞人民醫院: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全國重點大學(211、985院校)的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溫州醫科大學本部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畢業生。
其他醫療衛生單位: 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
3.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畢業生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證出生日期為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學歷的畢業生年齡30周歲以下(1989年11月23日以后出生)。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招聘資格條件。
5.身體健康。
三、招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1月23日(周六)上午9:00—12:00,逾期不再受理。
2.報名地點:溫州醫科大學茶山校區學生活動中心
報名考生如實填寫《紹興市上虞區醫療衛生單位公開招聘報名表》并粘貼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按規定時間、地點進行現場報名。同時應提供下列材料:身份證、就業協議書、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還須提供執(專)業資格證書和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每人只能限報一個崗位,多報的崗位無效。同時,考生所報考的崗位一經確認,不得更改。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現場領取筆試、面試通知書。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招聘人數3倍,高層次及緊缺專業崗位可適當放寬,其他崗位不足比例的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資格審查將貫穿公開招聘的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者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責任由應聘者承擔。
(三)考試
筆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原則上先參加統一的筆試,筆試科目:醫學基礎知識。根據筆試成績高低,一般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僅作為面試入圍資格依據,不記入考試總成績。
面試: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畢業生直接參加面試。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專科學歷畢業生筆試后按比例取得入圍資格人員參加面試。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為不合格。面試成績于面試結束后公布。各招聘職位分別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簽訂《就業協議書》并由各用人單位當場發給《紹興市上虞區衛生健康系統招聘衛技人員擬聘用通知書》。
具體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定。考生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筆試或面試的,視作自動放棄。
(四)體檢、考察
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政策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考察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
因報考人員放棄體檢、考察或被取消入圍、擬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出現不合格者,在公示前,按高分到低分在相應職位面試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公示后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紹興市上虞區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辦理相關手續。
被聘用對象必須于2020年8月5日前將個人檔案轉入上虞區人才市場管理辦公室,并持《紹興市上虞區衛生健康系統招聘衛技人員擬聘用意向通知書》、畢業證、學位證報到。凡逾期不報到者或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報考職位規定學歷、學位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1. 紹興市上虞人民醫院、紹興市上虞中醫醫院(城南醫院) 、紹興市上虞婦幼保健院、紹興市上虞第二人民醫院、豐惠中心衛生院(上虞人民醫院豐惠分院)聘用人員列入報備員額編制管理,紹興市上虞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原則上首次聘期五年。聘用期內原則上不允許調動或報考其他單位。聘用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具有雙專業的畢業生,不能以輔修專業報考。
3.考生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如因選報崗位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準確、不全面而影響本人考試或聘用的,由考生本人負責。凡提供虛假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考試或聘用資格。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2017年10月9日人社部第35號令)執行。
5.招聘過程中未盡事宜,由考務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研究后確定。
6.招聘信息中未盡事宜,由紹興市上虞區衛生健康局按有關規定解釋。咨詢電話:0575-82116899。
7.本次公開招聘由區人社局、紀檢監察部門進行全程指導、監督。
紹興市上虞區衛生健康局
紹興市上虞人民醫院醫共體
紹興市上虞中醫醫院醫共體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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