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329人公告
來源:盤龍警方微信公眾號
2019-10-29 08:54:46
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云南伍衛(wèi)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委托,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性質和崗位
此招聘為勞務派遣用工性質,崗位是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勤務輔警,負責協助公安機關執(zhí)法崗位人民警察開展執(zhí)法執(zhí)勤和其他勤務活動。
警務輔助人員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務員身份,不納入行政事業(yè)性編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職權。本次共招聘329人,其中男299人、女30人。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愛崗敬業(yè);
2.招聘年齡范圍: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
3.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限云南戶籍;
4.身體健康,形體端正,無紋身,無染發(fā),無色盲、無口吃;
5.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所需的身體素質和工作能力;
7.自愿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具有吃苦耐勞精神,服從組織安排;
8.公安機關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優(yōu)先聘用條件
1.優(yōu)先招聘烈士、因公犧牲軍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和因公犧牲(死亡)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退役士官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政法類和警察類院校畢業(yè)生;
3.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建檔立卡貧困戶人員(自帶證明材料);
4.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招聘具有輔警工作經驗人員;
5.具有機動車駕駛證的,同等條件優(yōu)先考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予聘用
1.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yǎng)、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曾因違反警務輔助人員有關管理規(guī)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具有嚴重身體或精神疾病,患有癲癇等間歇性疾病,不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7.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8.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9.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或受處分且處分期未滿的;
10.現役軍人;
11.在讀全日制高校學生;
12.全市各級公安機關在用的警務輔助人員(僅指:通過勞務派遣方式簽訂勞動合同的人員);
13.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勞動用工規(guī)定不能招聘的;
14.公安機關認為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驟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應聘者請自行提前下載相關表格并按要求填寫完整,現場報名時一并交招聘工作人員。(需下載表格:報名與資格審查表;承諾書;模板詳見附件)
2.報名地址:昆明市盤龍區(qū)萬宏路桃園大廈12樓。公交路線:乘坐公交3路、25路、Z45路到達金星東門公交站下車;地鐵路線:乘坐地鐵1、2號線到達白云路地鐵站從D出口出轉乘3路、Z45路到金星東門公交站下車。
3.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日期,自2019年8月26日開始至報名滿額為止。接待報名時間:周一至周五每日上午9:00--下午5:00。
4.報名資料:應聘人員報名時由本人攜帶戶口冊、無犯罪記錄證明、個人征信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書、就業(yè)創(chuàng)業(yè)登記證、駕駛證、退伍軍人攜帶退伍證,以及近期免冠大1寸白底彩照2張。報名時須出示原件審核,并收取復印件。
(二)面試
根據通知安排,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指定地址按時參加面試。面試為現場問答。
(三)體能測試
體能測試項目為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步、縱跳摸高兩項,按男女性別、年齡段達標標準分組測試,每項成績各占50%。
(四)考察政審
面試、體能測試合格的應聘人員,安排考察政審。考察政審標準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和政審相關要求執(zhí)行。考察政審的主要內容:考察對象的政治面貌、現實表現、獎懲情況以及家庭成員的現實表現等情況。家庭成員是指本人的配偶、年滿16周歲的子女、父母(監(jiān)護人、直接撫養(yǎng)人)、成年未婚兄弟姐妹。
(五)體檢
對考察政審合格的應聘人員,通知領取《體檢項目表》,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zhí)行。在指定醫(yī)院按指定項目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六)崗前培訓及筆試
通過面試、體能測試及體檢、考察政審合格的人員,參加封閉式崗前培訓,培訓結束統一進行筆試。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云南伍衛(wèi)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官網、云南伍衛(wèi)保安服務有限公司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3天。
伍衛(wèi)官網:http://www.ynwuwei.com
伍衛(wèi)微信公眾號:云南伍衛(wèi)保安服務公司
(八)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后,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與同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簽訂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的社會人力資源管理公司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后,上崗工作試用,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關系。
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報名應聘人員須自行與原單位協商解除勞動關系,并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證明材料方可辦理聘用。否則將按規(guī)定取消報考人聘用資格,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自行承擔。
四、工資待遇
此次招聘的警務輔助人員經費由同級財政按“三類勤務輔警”標準5100元/月(含工資+“五險一金”單位及個人繳納部分)全額保障,應發(fā)工資標準約為3700元/月。試用期工資按標準工資80%計發(fā)。按國家規(guī)定辦理繳納城鎮(zhèn)職工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
受聘人員到崗履職后,可根據個人能力條件、工作表現、績效考核,進行崗位等級類別晉升,并參照《昆明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工資待遇及經費保障暫行辦法》提高工資待遇。享受國家法定的帶薪年休假。
五、報名須知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機構任何人員舉辦任何形式的培訓班,不設中介機構,不收取報名費。招聘全程接受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監(jiān)督。監(jiān)督舉報電話:0871-63387915(紀檢)、0871-63387896(政工)。
(二)招聘實行自律制度,報考人員必須確保報名時填寫的信息真實準確,對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因未如實填寫報考信息、偽造報考信息、填寫信息有誤、信息與報考人員所持證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發(fā)現弄虛作假和違反考(測)試紀律的報考人員,一律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招聘過程中,報考人員應隨時保持通訊暢通,因聯系方式變更或其他原因,導致無法取得聯系的,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凡是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參加體能測試、面試、體檢、筆試,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和權利。
(四)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告相關規(guī)定。因違反相關規(guī)定或個人原因造成報考失誤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
咨詢電話:18887104289
聯系人: 楊杰、牟麗
云南伍衛(wèi)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附件下載:
附件一 [ 昆明市公安局盤龍分局輔警人員招聘報名與資格審查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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