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泉州安溪縣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11人公告
來源:安溪縣人民政府
2019-10-24 11:22:40
2019年安溪縣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9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閩衛人〔2019〕71號)和泉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泉州市財政局、泉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2019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泉衛人〔2019〕16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工作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崗崗位11名,為做好2019年我縣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現通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本次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2019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崗位崗位信息表》(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及要求
招聘特崗全科醫生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一定解決臨床實際問題的能力;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工作;
(三)執業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全科醫學專業。
2.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并經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訓、骨干培訓、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取得合格證書。
3.取得臨床、中醫、中西醫結合類別執業醫師資格,執業范圍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急救醫學科、康復醫學科專業和中醫、中西醫結合專業。
三、招聘對象
(一)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各級各類企事業單位舉辦的醫療機構在職、退休人員;民營醫療機構人員。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編制內人員不得參加招聘。
(二)省外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
(四)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的人員,經同級衛生健康和人社主管部門同意,可跨區域報名競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本省縣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特崗全科醫生招聘:
1.一、二、三級醫療事故直接責任者。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3.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仍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5.被吊銷或注銷執業醫師證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報名
1.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2.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8日-11月1日,正常工作日的上班時間。
3.報名地點:安溪縣衛生健康局人事與科教股(安溪縣城廂鎮金融行政服務中心6號樓B棟1214室)。
4.聯系人及聯系電話:陳先生,0595-68791326。
5.報名所需材料:應聘人員報名時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①《2019年安溪縣公開招聘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報名表》一式三份(見附件2);
②身份證、學歷證書、執業醫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請用A4紙),需要本人簽名及寫上提供日期(當場捺手印);
③在編人員需經同級衛健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同意,并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參加考試申報審批表》一式三份(見附件3);
④填寫《2019年安溪縣全科醫生特色崗位計劃聘用人員備案表》1份(見附件4);
⑤1寸紅底免冠近照6張。
(二)資格審核
1.由縣衛健局和人社局共同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重點審核應聘人員的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培訓經歷等信息,以及是否屬于省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現有編制內人員等不得報考對象,并核實有關證書原件。對資格認定存有疑義的人員應提交市衛健委和人社局研究確定。
2.報考人員預留的電話號碼應準確無誤,因號碼錯誤無法聯系影響招聘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負。報考人員應對所提供的材料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出,取消應聘資格。
(三)考試考核
考試考核主要采取實踐技能測試與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重點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擇優確定特崗全科醫生擬聘人選。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核工作按有關規定執行。
(四)體檢和公示
體檢由縣衛健局和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考生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選擇聘用單位,然后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后報設區市人社局確認,并報省衛健委備案(見附件4)。
五、聘用、聘用規定及相關待遇
1.由所聘用的鄉鎮衛生院與特崗全科醫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照閩衛人〔2015〕134號文件簽訂聘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服務時限、違約責任等,并報縣衛健局和人社局備案。
2.特崗全科醫生在鄉鎮衛生院服務期限為4年(服務期內可由單位選派參加全科醫生或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但培訓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
3.在全科醫生聘用期內,除享受國家及我省統一規定的工資待遇外,另外給予每人每年3萬元的生活補助,其中:省級財政按照每人每年2.4萬元給予補助,其余0.6萬元由縣級財政負擔。省級財政按照上年度實際聘用的特崗醫生人數下達補助資金。
六、聘后管理
聘期滿后,特崗全科醫生按照《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中共福建省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福建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福建省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閩衛人〔2015〕134號)進行安置,具體如下:
1.公立醫療機構在編人員可回原單位工作。鼓勵其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工作,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2.其他人員符合學歷、年齡、體檢等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且愿意繼續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的,經縣級人社、編制、衛生健康主管部門批準,將其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所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和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3.聘期內2年以上年度考核優秀、符合事業單位入編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在報考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時,采取考核、考察方式,經縣級人社、編制、衛健行政部門批準,優先聘用,將其納入縣級公立醫療機構編制內常設崗位管理,由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正式聘用。
4.對于聘期內工作業績突出、表現優秀,愿意留在鄉鎮衛生院服務且符合條件的特崗全科醫生,鄉鎮衛生院可將其聘任到科室領導崗位。
5.特崗全科醫生考核工作由聘用的鄉鎮衛生院負責,每年考核1次,考核內容包括履職情況、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能力、醫德醫風等,并將考核結果與特崗全科醫生生活補助、績效工資、職稱晉升和聘用掛鉤。任期內有兩個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應予以解聘。鄉鎮衛生院應將考核結果分別報送特崗全科醫生人事檔案管理機構和縣衛健主管部門備案。
七、其他事項
(一)本縣縣級公立醫療機構應支持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全科醫生特崗計劃招聘,并保留其編制。
(二)本次公開招聘全過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監督電話:0595-68791329。
(三)對考生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全程,一經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通告規定或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或提供虛假信息(含考核期間提供的證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四)在考試考核、體檢、公示等環節因不合格或棄權等原因造成崗位空缺的,在該崗位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各崗位是否遞補由縣衛健局、人社局研究決定(遞補次數原則上不超過兩次)。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由安溪縣衛生健康局、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安溪縣衛生健康局
安溪縣財政局
安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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