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西州委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州委秘書長會會議研究,州委脫貧攻堅辦擬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使用州委信息技術中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具體方案如下:
一、選調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2.堅持依法、依規、依程序原則;
3.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擇優錄用原則。
二、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8縣市及州直單位中,在脫貧攻堅崗位工作時間滿1年以上的、具有公務員(參公)身份的科員或事業單位管理九級職員。
(二)選調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思想品德優良,遵紀守法,作風正派,具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團結協作意識;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年齡35周歲以下(1984年9月30日后出生);
5.具有較好的文字綜合和較強的公文寫作能力;
6.身體健康;
7.法律、法規和干部管理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
1.尚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服務年限的;
2.近三年年度考核未達合格(稱職)以上等次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
4.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程序
(一)推薦報名。本次選調采取由單位書面推薦的方式報名,8縣市由各縣市委脫貧攻堅辦書面推薦符合條件的對象各1名,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州直正處級單位可書面推薦符合條件的對象1名,報州委脫貧攻堅辦(電話:8221625)進行初步審查和篩選,由州委脫貧攻堅辦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
報送推薦人選時間為10月17日至25日。需提供以下資料報送至州委辦公室人事科(電話:8223725):
1.《州委辦公室2019年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推薦登記表》;
2.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張;
3.身份證復印件1份;
4.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1份;
5.《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復印件或《事業單位聘用人員登記表》復印件1份,并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二)資格審查。根據推薦意見及提供的相關資料,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對推薦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和篩選,確定參加測試人選。
(三)考試
1.筆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其中命題作文成績占60分;工作成效占20分,主要包括獲獎情況、參與脫貧攻堅督查情況、年度考核情況、評先評優情況等;綜合評價占20分,主要評價報名人員脫貧攻堅崗位工作期間的能力素質、擔當作為、紀律作風、德才表現等。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2.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滿分為100分。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1.體檢。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負責組織,體檢標準和要求按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合格的,方可列為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資格,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2.考察。根據體檢結果,采取等額考察方式,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牽頭組織實施。根據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和群眾公認情況。有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選調資格者,按綜合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六)公示與調入
考察結束后,按照有關程序確定選調人員,對擬選調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擬選調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州委秘書長會會議研究審定,按有關組織人事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四、有關要求
本次選調工作在州委辦公室人事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州紀委監委派駐州委辦公室紀檢組全程監督,州委辦公室人事科嚴格遵守有關政策規定和干部人事工作紀律,嚴格按州人社局審批的方案組織實施。
本方案未盡事宜,由州委辦公室人事科負責解釋。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辦公室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