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開放大學招聘公告
上海開放大學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舉辦、教育部批準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管理,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主要面向成人開展開放教育的新型高校。學校承擔對上海教育電視臺和上海市電視中等專業學校的領導和管理職能。
因事業發展需要,根據《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滬人社專發[2009]45號)的相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有志于投身教育事業的人才。本次招聘的是上海市電視中等專業學校相關事業編制崗位。
一、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素質和道德素質,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奉獻精神;
(三)具備應聘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職責,適應崗位工作要求;
(五)曾因犯罪受過各種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應聘。
二、招聘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
具體崗位、人數及招聘要求詳見附件。
注:外省市社會人員(非應屆畢業人員),須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內,不含上海市臨時居住證),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10月28日。外省市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不受居住證一年的限制;
留學歸國人員一般應已獲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可的學歷學位且歸國后為初次就業。
三、招聘辦法
(一)報名時間
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28日止。
(二)報名方式
應聘者將本人簡歷及其他材料(含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職務、獲獎、科研成果等)通過網上招聘系統進行投遞,具體網址為:http://zp.shou.org.cn/zpsys/(系統開放時間:工作日8:00-18:00)。通過其他形式投遞的簡歷材料恕不受理。
(三)資格審查
學校人事處會同電中對收到的應聘材料進行篩選,在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中擇優安排綜合測評。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
(四)綜合測評
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采取試講、面試及心理測評等形式,對其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各方面進行綜合測評。
(五)政審
學校人事處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等情況進行調查,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六)體檢
擬聘人員需向人事處提交指定三級甲等醫院體檢證明。體檢合格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七)擬聘人員的確定與公示
根據綜合測評、政審、體檢結果,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用人員在“上海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無異議,報上級主管部門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審核通過后,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備案。公示如有異議、影響聘用的,根據查實結果確定是否錄用。
四、相關待遇和其他事項
應聘人員一經錄用,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五、聯系方式
聯系人:袁老師 25654172、周老師 25653951
招聘系統技術支持:吳老師 25653695 、張老師 13636691722
下載附件:上海開放大學(上海市電視中等專業學校)2019年度公開招聘計劃表.xls
上海開放大學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