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人才公告
根據《宜昌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暫行辦法》(宜辦發〔2016〕18號)及《關于嚴肅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工作紀律的通知》(宜人辦文〔2019〕2號)規定,結合市住建局所屬事業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及工作需要,擬組織2019年面向社會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工作。現提出實施方案如下:
一、引進崗位及職數
本次人才引進涉及1個崗位,崗位及職數見《2019年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及職數表》(附件1)。
二、引進基本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報名應聘:
1.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4.現役軍人;
5.宜昌市內在編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引進程序
(一)發布引進公告
通過宜昌市住建局網站發布《2019年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宜昌市建筑節能推廣中心(四新路41號)203室。
3.報名要求:參加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引進公告和報考承諾,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報名與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4.報名須知:報名時須帶本人身份證、學歷及學位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內容包含是否有工作服務期)、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記照片3張、《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附件2)。報名時填寫的通訊地址和電話號碼須真實準確,為便于聯系,在引進期間電話號碼不得變更。本次人才引進只受理現場報名。
5.資格審查及其他:宜昌市住建局嚴格按引進公告中明確的報考條件,對現場報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由宜昌市住建局負責。
6.準考證發放:報考人員須憑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9年10月21日(8:30—11:30,14:30—17:00)到宜昌市建筑節能推廣中心(四新路41號)203室領取準考證,請人代領準考證的,須憑報考人員身份證原件和領取人的身份證原件領取準考證。
(三)考試安排
本次人才引進僅安排面試。
1.面試人員的確定:通過資格審查取得準考證的人員擁有面試資格。
2.面試方式:面試方案由宜昌市住建局制定,在面試實施前5天在宜昌市住建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同時采用電話、短信或者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考生,公告包含考生必須知曉的事項。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考生的面試成績當場宣布。面試考官選派,根據《宜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細則》相關規定執行。
3.面試要求:考生須持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缺一證件者以及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的考生,均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面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5.成績排名:面試滿分100分,按照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計算,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名次。若出現面試成績并列的,則組織加試。對只有一人參加面試的,實行最低合格分數線控制為80分,對達不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體檢、考核階段。考生面試成績及時在宜昌市住建局網站上公告。
(四)體檢和考核
1.體檢。體檢對象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名單和考生面試成績一同在宜昌市住建局網站上公告,體檢工作由宜昌市住建局負責組織實施。體檢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2.考察。考察由宜昌市住建局負責,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況。考察采取個別座談、民主測評、實績核查、查閱檔案、征求意見等方式進行。考察時對考察對象的報考資格進行再次審核。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取消聘用資格。考察結束后形成書面考察材料。考察時間地點由宜昌市住建局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引進
考察結束,由宜昌市住建局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引進人員,對擬引進人員在宜昌市住建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公示結束如無異議,擬引進人員情況及結果報宜昌市人社局審核備案后,用人單位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為應聘人員辦理聘用和進編等手續。人員聘用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按宜人社規〔2012〕1號文件執行。
四、其它
1.對應聘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2017〕第35號)執行。
2.本次人才引進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政策監督電話:0717-6446828;舉報電話:0717-6464595報名咨詢電話:0717-6908498。
附件:
1.2019年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崗位及職數表
2.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屬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報名表
宜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9日